5月11日上午,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集中学习。
学习会上,局法治分管负责人主要从新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和条文解读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学习和讨论,总结了新法在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法律责任等方面共10大亮点。通过学习,全局人员对新法的立法精神和本意有了深刻认识,为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有效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打好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颁布于1995年,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改,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