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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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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统〔202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5-23 发布日期: 2022-06-15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17:03 来源:绩溪县统计局 字体:[ ]

绩溪县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增强统计执法检查震慑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数据真实性,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根据《宣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检查组

根据规范规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统计执法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提请市统计局安排两名统计执法人员,根据专业检查要求成立相关执法检查小组,相关专业人员任组员

二、执法检查对象

根据 《通知》要求,2022年我局执法检查最低任务数为8个,分别为:规上工业3个、固定资产投资2个、地产1个、建筑业1个、限上批发和零售1个。具体检查对象呈报市统计局批准后公示。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依法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重点指标数据填报情况。规上工业重点指标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指标为:本年完成投资;房地产重点指标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业重点指标为:建筑业总产值限上批发零售业重点指标为: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四、检查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10月底前完成所有执法检查任务,结合我县实际,6月底前完成全年最低检查任务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举报线索、移交线索或专项任务需要开展的执法检查及时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提出各执法检查小组组长人选,经报分管法规领导同意。现场检查工作由各小组长全权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组长应第一时间向分管法规领导请示汇报。

(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案和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或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

(三)统计执法监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和规范执法工作,复核整理所有执法案卷并报局领导审阅。各执法检查小组接受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指导,并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组执法案卷的整理、审核、结案等各项工作。

(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查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抽中乡镇、县经开区的统计人员负责联系被检查企业的沟通等相关事宜。

(六)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他重大工作变化及突发事件情况,县统计局随时对本方案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