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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国资委)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绩财办〔2022〕18号
生成日期: 2022-03-04 发布日期: 2022-03-04
关于印发《2022年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国资委)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16:56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字体:[ ]

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2年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国资委)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4日

 

2022年县财政局(其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国资委)工作要点

    2022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牢记“国之大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主动拉高标杆,全力奋勇争先,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坚强财政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财政收支管理双向发力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聚焦做大税源、做强税基、做优税质,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及时、完整收缴非税收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收入运行监测,推动财源建设更加扎实、税收占比稳步提升。

   (二)主动盘活存量资源。全面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健全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与预算安排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严格各类国有资产登记和核算,定期清查盘点,持续规范国有资源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向上联系沟通,紧盯政策、资金、项目、试点等,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上下更大功夫。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合理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节俭过紧日子,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应压尽压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节约更多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二、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缓税和降费等制度性和阶段性政策措施,动态更新财税优惠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强化各项政策落实和动态跟踪,确保政策平稳衔接,让政策红利真正助企纾困。

   (六)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畅通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压缩中间环节滞留时间,进一步加快预算下达和支出进度,健全直达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落实常态化调度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工业强县,支持实施“双百”工程,及时足额兑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奖扶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推进企业重点技术提档升级。

   (八)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重点项目实施推进,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达效,推动政府投资提质增效,切实提高我县发展水平。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精准有力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机制,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持续推进获得信贷提升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十)发挥普惠金融作用。牵头协调县内各商业银行加强对企业存贷款业务的服务,加快银企对接平台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积极开展政银担、税融通等担保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困难和融资成本。

   (十一)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坚持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力促上市”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通过财政奖补措施和完善涉企服务机制,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全力支持富凯、小小科技上市。

   (十二)全力推进“双招双引”。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全力以赴抓招商、引项目,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绩溪聚才行动”,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增强人才政策竞争优势,着力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

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十三)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聚焦“五大振兴”,支持“五百工程”,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不减、总量增加,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十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优化调整衔接资金支出结构,持续提高产业发展资金占比,并在资金安排上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强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切实做到应贷尽贷,不断提高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十五)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用好用活农业产业化奖补、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等政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县政府要求,设立农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推动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深度融合。

   (十六)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支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基层组织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511”工程,巩固拓展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力

   (十七)深入实施省定民生工程。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大事,真心真意做好关键小事。加强建后管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鼓励以统筹资源、整合资金方式开展综合管养,推进一体管养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

   (十八)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扶持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教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相匹配。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投入,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政策,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支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支持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改造。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

   (十九)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进

一步健全生态环保投入机制,配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支持开展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和松线虫病防治,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深入落实河长制、林长制、长江“十年禁渔”。积极争取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和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和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聚焦“双碳”目标,支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深入推进平安绩溪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

中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宣传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专业知识,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坚持传统宣传和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氛围。

    六、财政改革发展持续深化

   (二十一)加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纳入预算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提升防范债务风险的能力。扎实推进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引导和激励乡镇加快发展。

   (二十二)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工作,切实保障好预算一体化系统平稳运行,积极探索系统本地化应用,运用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管理、单位会计核算等工作,逐步将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二十三)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规范绩效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程序,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等机制,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十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财政日常管理有声有色

   (二十五)强化财政财会监督。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金融、国库、资产、债务和财政绩效等管理领域开展财政监督,加强内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巡察监督等协同,构建长效机制。深化会计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会计人才队伍管理。

   (二十六)规范资金运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国库管理、资金调度等,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大“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十七)抓好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扎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绩溪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确保政府隐性债务按计划有效化解。继续做好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线索排查和

宣传活动,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推进陈案化解。

   (二十八)完善法治财政建设体系。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依法行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时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依法依规向人大报告有关财政事项。

   (二十九)加强财政机关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专业化培训,加强财政数据分析运用,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积极拓展财政宣传媒体媒介,丰富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公众宣传热度,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服务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机关文体生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扎实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保密、网络安全等工作。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数据平台和档案数字化建设,增强机要保密和网络安全防范力量。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八、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从严从紧

   (三十)财政政治建设从严从紧。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胸怀“国之大者”,突出财政部门的政治机关属性,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局中谋划、推进财政工作。

   (三十一)财政思想建设从严从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工作的能力。

   (三十二)财政组织建设从严从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擦亮五大党建品牌,打造党建与业务“双优”党支部。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轮岗、跟班学习、下派锻炼、考核评比等工作,选准用好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三十三)财政作风建设从严从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举措,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部门会商、定点帮扶、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十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紧。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同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协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十五)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照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委反馈意见,强化统思维、底线思维、精准理念,确保完成3个方面17项37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在实现“当下改”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