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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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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公安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公通【2021】33号
生成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11
关于印发《绩溪县公安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09:25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字体:[ ]


各大队、所、室,情指中心、行政审批股:

现将《绩溪县公安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绩溪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日



绩溪县公安局2021“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绩溪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专项宣传,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副局长方建光任组长,交管大队、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管大队长章东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局交管大队。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题学习过程中,要带头及时总结个人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开展集中座谈等形式,交流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强化学习效果。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1.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联合主流媒体、利用重点网站、各类新媒体平台,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宣传推广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精准执法,以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组织、推动辖区各类企业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同时,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交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治安部门负责涉爆涉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

(三)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安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2.开展“主播走一线”活动。协调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的形式,走进企业介绍安全生产知识和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网络直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3.创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应急直播间”等线上活动,开展“安全快闪”等创新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宣教。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民警、辅警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推出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

1、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结合部门工作内容,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推广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创新宣传载体,推广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各单位要积极通过“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进行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宣传。

3.开展应急演练。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社区、农村居民、学校师生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应急疏散、自救互救演练活动等。

(五)广泛开展公益志愿服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服务应急 志愿有我”主题公益志愿服务,安全生产月期间,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线上+线下”的安全生产月内容宣传推广、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安全宣传“五进”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份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安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典型案例报送。各单位要主动报送典型案例线索,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3.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吸取今年以来我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事故通报,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民警辅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刊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内容。要积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汽车火车高铁站场、商业街区、村组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交管大队、治安大队根据自身职责,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以及有关图片、视频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与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邮箱:7423067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