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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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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5-26 14:52
  • 发布文号

    绩政办[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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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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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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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绩溪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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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将《绩溪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绩溪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提高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行登记、交易、纳税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窗口功能,扩大受理范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逐步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面实现不动产证书邮政快递免费寄送。巩固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服务水平。

二、改革提升举措

深入推进信息共享集成,规范和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到办事材料只减不增、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登记更便捷,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办理质效,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一)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实现集成应用。继续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的原则,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等平台,加强与数据资源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对接税务、住建、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分类分级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提高县级信息共享接口数据实时性完整性,做到信息应享尽享、实时共享。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嵌入式改造,将各类共享信息调用结果和调用时间保存到登记系统中,推行共享信息作为登记电子材料,实现相关申请材料免提交。持续推进测绘成果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能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申请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推进“多测合一”,加强“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各部门共享统一备案的“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推进交易、登记、税务等部门使用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和不动产单元表,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予以记载,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税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深度对接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从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建立集成统一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加强登记纳税衔接,推行核税、缴税、缴费、登记全流程线上一次办理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推进县本级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行按揭购房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合并,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户籍办理、企业登记、银行贷款等领域推广应用,切实便民利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继续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一窗受理”更规范。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办税一体化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将所有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受理”。统一收件清单,一次性收取登记、交易、办税所需全部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推动建立“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为基础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台,推进水、电、气不动产联动过户。优化综合窗口功能,扩大一窗受理范围,力争将所有不动产产权登记的事项纳入一窗受理,提高办理效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牵头,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精简申请材料,推行“无纸化”办结。在全面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基础上,按照“共享一份,免收一份”原则精简办理材料。规范不动产登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网上身份认证和业务操作,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证书证明,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电子签章系统,推动商品房网签交易合同电子化,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一次办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优化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实现环节更精简。完善不动产转移登记计税价格确定评估系统和评估方式,提高存量房尤其是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工作效率。推行多种线上便捷支付,积极推广税费“一卡(码)清”缴纳,方便申请人缴纳。放宽转移登记清税前置条件,优化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申请后,相关环节并行办理。推进实施不动产登记“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一次办成”。减免工业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的登记费。全面实现不动产证书、证明邮政快递免费寄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法院、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本着面对历史、注重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合法权益、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原因、责任、措施、成效五个清单,依法稳妥、积极高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国资中心、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的现实行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细化具体任务措施,安排专人负责,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实施。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公益性服务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跟踪问效,强化考核。强化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与诉求,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

 

附件:1.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提升工作,保证不动产提升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

副组长:胡荣中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胡晓映 县委编办副主任

胡东陆 县法院副院长

江家荣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工会主席

王 晖 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程干辉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邵宗武 县司法局副局长         

汪宇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汪飞跃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向红 县卫健委副主任

程晓亮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凯锋 县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黄军明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方小冬 县国资中心副主任

许政君 县税务局副局长

洪家宝 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胡荣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柯深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

转移登记实现一窗综合受理,一套申请材料、一次性录入,信息共享给交易、税务部门,并行办理。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税务局、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2

整合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水、电、气过户等配套服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3

推动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为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房屋交易信息、税务信息互联互通。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税务局、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

4

规划、测绘、土地供应、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竣工验收备案等属地信息由市县实现共享。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

2021年12月底

5

户籍人口、缴税、土地房屋资产调拨等跨区域的信息,由省级提供信息共享。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2月底,目前,缴税、土地房屋资产调拨未共享



主要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

6

居民身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自然人居留证、营业执照、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融许可证、司法判决、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涉及单位的地名、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由国家层面提供信息共享。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2月底
目前司法判决、公证书等未共享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7

建立不动产登记“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实现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人脸识别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等

2021年12月底

8

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合作银行抵押登记线上全流程办理,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一次办结。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2月底

9

实现在银行设置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0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及自助终端查询服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2月底

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

11

建立不动产权籍年度更新机制,确保不动产权籍信息实地、档案、数据库关联现势准确。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2

全面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汇交数据成果符合质检要求。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3

登记簿信息和登簿日志由市、县实时自动上传到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登薄内容“应填必填,有信息必填必报”,上传接入成功率力争100%;质检不合格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报。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4

省与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基本一致,2020年底一致率不低于90%。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主要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15

一般登记对外环节减少至2个,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6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落宗、申请配号、强制换证、重复测绘、强制公证等和竣工决算书、房屋维修基金或物业维修储备金缴纳凭证、交易确认书、告知单、强制合同网签备案等一律取消。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7

以市为单位统一制定本市域各类登记受理清单、材料、流程,向社会公开。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8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领证等环节优化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相关联的登记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一并受理与审核。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19

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20

在继承登记中,推广申请人用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1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协调机制。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22

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清单,出台解决历史遗留处理办法或文件。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23

畅通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渠道。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

持续推进

加强内部管控

24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风险内部管控制度,科学设置登记工作岗位,严格把控受理、审核和登簿质量关口。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25

落实登记数据异地备份,明确数据备份、数据复制及编辑的规范,严防个人、单位擅自复制、篡改、编辑、损坏不动产登记数据。强化信息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针对不同岗位,规范个人权限、专人专号、账号保密管理,严控串岗混岗,防范弄虚作假,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2月底


主要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加强内部管控

26

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落实具备安全保护标准的专门场所,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查询和借阅(归还)制度。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加强队伍建设

 

27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

持续推进

28

建立有效的评价信息反馈渠道(如实时评价系统、意见簿、回访等)。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

持续推进

29

工作人员佩戴工号牌,倡导着装统一,仪容得体,态度和蔼,用语规范。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30

配足配强与当地不动产登记任务相适应的工作队伍。保障不动产登记人员工资薪酬。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

31

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