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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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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3-3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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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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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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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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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绩溪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绩政办秘〔202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重要任务,对于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至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了为期1年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2020年1月,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作为我省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2020年12月,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宣政办秘〔2020〕84号),部署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施方案》的需要。2023年底,全县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县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为2021年度全面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故有必要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逐项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需要。新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等条款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政府主动公开范围,需要通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有关要求充分体现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并通过公开平台实现常态化发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宣政办秘〔2020〕84号)出台后,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研究《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在部分市县率先全面落实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结合绩溪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同时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方案推进情况及总体思路,听取分管副县长意见和建议。3月24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明确到2023年底,全县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镇两级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主要任务

就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主要包括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目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和领域特点,彰显绩溪特色。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考核机制。

(三)整合优化资源,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推进基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建设。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行标准化办事服务公开。主要包括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两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主要包括完善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六)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创建示范区和示范点。主要包括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目录彰显绩溪特色。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单位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公开各类信息。编制目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和领域特点,彰显绩溪特色。

二是实施步骤务实高效。计划用3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构建阶段:全面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全面推进阶段: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基本实现阶段:及时将省市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目录)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巩固提升阶段: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是示范创建激发创新活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创建示范区和示范点,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村(居)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做好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着力提升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适时组织开展测评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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