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0年第3期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009-00106
  •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0-09-18 10:06
  • 发布文号

    绩政办〔2020〕45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绩溪县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绩溪县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绩溪县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

“四启动一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意见》(皖办发〔2020〕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现就抓紧启动水毁设施修复、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受灾农民和农业经营大户政策支持、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巩固脱贫成果,谋划推动城乡重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四启动一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为抓手,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双胜利”。

二、具体任务

建立《绩溪县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见附件1),逐项明确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由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任务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救灾包保督导制度,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任务要求。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10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见附件2),分行业、分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将灾后恢复重建纳入对各乡镇、村明查暗访内容,落实台账管理,推进重建任务落实。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绩溪县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摸清底数、细化方案、建立台帐,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按月汇总、分析各项任务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好上级救灾专项资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资金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努力拓宽市场化重建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引导对口支援、社会捐赠等资金参与灾后恢复生产。加强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大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