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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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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2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裁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2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裁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裁决)
发布时间:2024-04-24 16:54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执法职责
1 行政裁决 1.受理环节责任: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相关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式文本;应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环节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环节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4.送达环节责任:制发送达文书并公开信息。
5.监管环节责任:通过询问情况、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