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财政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职责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1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处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1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处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24 16:54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执法职责
1 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依法立案或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应当告知理由),制发立案文书。
2.调查责任:依法进行勘验(查)、鉴定、询问、保存证据,按规定举行听证;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4.送达责任:制发文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利害关系人(举报人)或有关单位;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