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财政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职责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许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许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绩溪县财政局执法职责(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24-04-24 16:51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执法职责
1 行政许可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设立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5.事后监管责任:通过年度备案、定期核查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