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司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司法局>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4-0005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4-0005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9 11:31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准确掌握全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绩溪县司法局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

二、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绩溪县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指导。

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本部门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季度首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后)报送至局办公室。

(二)局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绩溪县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