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404-0007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404-0007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8 10:11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如下:

    一、舆情把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舆情涉及到的站所应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

    二、应急预警机制。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安排专人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管理部门,以及政府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三、公开回应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分级处理,做到及早发现危机,进行级别判断后通知各有关科室和做好应对准备。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

    四、总结评估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发生网络舆情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