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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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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5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5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关于征求《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19:50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减灾救灾委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意见扫描件(加盖公章)反馈至县应急局收文员处,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绩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减灾委、市减灾委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深做实。

一、不断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提升统筹指挥协调能力。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成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建立健全运行规则,落实统筹、协调、调度、监督等职能,明确与其他涉灾指挥部关系。坚持防抗救相结合,运用好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手段,更加有力抓好综合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决策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配合单位: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以下均含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不再列出〉)

2.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整合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同步修订工作规则,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三个指挥部办公室相应开展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研究建立灾害调查评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导制度。(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配合单位: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持续推进)

二、持续推进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3.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水旱、气象、地质、地震、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风险。重点加强对洪涝风险区内的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景区景点、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点一策”针对性整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4.提高防灾减灾设施设防能力。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尾矿库治理;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加强城市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排涝通道和防洪工程等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统筹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实施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完善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林火阻隔网络,谋划实施森林防火项目;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5.推动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工作,推动普查成果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三、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6.完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推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监测系统,细化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升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能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7.推进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加密地面气象站网和天气雷达站网,建设、升级12套六要素气象站,52套两要素气象站;完善雨水工墒情智能感知网络,修正和率定预报模型;采购林火智能视频监控终端,接入安徽省森林火险检测预警系统和安徽省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系统;优化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策略和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实现预警信息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12月底前完成)

四、着力提升应急救援救灾水平

8.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道路交通、应急保供等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应急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9.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摸清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基本情况,力争早日实现快速调度功能;抢抓国债项目契机,全面加强县、乡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气象群防群测员队伍建设;谋划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及时盘点和补充各类应急物资,加强县乡两级实物和协议物资储备,并对多灾易灾地区视情采取调拨或代储等方式前置救灾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10.健全灾害保险政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转型升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全县11个乡镇全面实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拓展为因灾造成城乡住房损坏、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构建完善“1+N”政策供给体系,形成“一主三辅两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通过“保险+”模式拓展农业增信功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应急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绩溪监管组,12月底前完成)

11.加强灾害救济救助。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做好会商研判、统筹调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灾后重建等工作。加强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完善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发布渠道,规范舆情应对工作流程,统一做好灾害处置信息发布工作;统筹考虑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持续推进)

五、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12.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灾害防范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完成全县200人的红十字救护员培训任务和3000人的急救知识普训任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进)

13.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强化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继续做好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