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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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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5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绩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5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绩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绩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03-20 15:5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3月20日,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绩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绩安〔2024〕2号,以下简称《方案》),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统一部署,依据《宣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宣安〔2024〕1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6日,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此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方案》初稿,经审核通过。

2024年3月20日,以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绩安〔2024〕2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主要内容

《方案》核心内容是8项行动,主要针对以下方面:

(一)压实各方责任。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专项治理行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工贸及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完善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

(四)向事前预防转型。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五)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管理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六)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七)提升执法质效。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加大宣传促进作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持续深化一系列示范创建工作,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

六、创新举措

一是覆盖更广,行动更深入。方案中,8大行动包含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内容,并结合当前正在运行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全面覆盖安全生产工作各个领域、环节。行动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为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总结评估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二是提升本质安全的核心重点更加突出。通过开展“八大行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七、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机制。成立绩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运用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等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深化行动效果。

二是强化监管检查。县安委办将牵头成立若干联合督导检查组,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加,对全县各乡镇、经开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必要时抄报相关县领导。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洪全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8036

电子邮箱:3633392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