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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07M/202404-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关于印发《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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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关于印发《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关于印发《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1:01 来源:扬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扬政〔2024〕99号

 

关于印发《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绩溪县扬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扬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全力提升镇域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为重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对标对表、系统整治,系统梳理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机制,提升建筑垃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 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领域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联防联控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建筑垃圾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情况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深入排查整治源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或未按照报备的方案进行规范化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住宅装饰装修垃圾、征迁地块建筑垃圾清理处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2、交通工程建设、维修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3、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4、重点工程项目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5、施工单位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单位违规将建筑垃圾运输到非专业处置场消纳的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转运偷倒管理中的问题

1、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未按规定获得资质审批,渣土清运项目未落实事前申报制度,未经核准渣土的运输单位、运输方量、堆放消纳场所,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2、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改装等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三)深入排查整治利用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建筑垃圾中转和处置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投入不足,处置能力缺口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2、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场所的经营单位规范管理不到位,违规接纳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四)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转运偷倒管理中的问题

1、建筑垃圾跨区域转移贮存、处置批准和转移利用备案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2、建筑垃圾跨区域倾倒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依法查处不到位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3、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4、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5、公共场所倾倒建筑垃圾和无主建筑垃圾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6、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7、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上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落实) 

8、矿山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9、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五)深入排查整治工作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跨区域沟通协调、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未建立健全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2、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管理经费政府补贴不足,综合协调、监管协同、联合审批、执法协同等机制未建立健全,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不到位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3、法律宣传不到位,规范性管理文件缺乏,联合执法未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4年3月20日至4月4日)。要结合实际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全面排查评估建筑垃圾管理等情况,重点突出排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对深层次矛盾问题进行“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4年4月4日至9日)。要充分发挥村网络监督员作用,及时发现处置非法倾倒固废等违法行为,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确定整治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保障措施,逐项清零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2024年5月11日)。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链条、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把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及时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成立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宣传、督查检查等工作,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工作

(二)坚持边查边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对能 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不等不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到位;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合检查执法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属地责任, 开展全覆盖检查,层层传递压力,镇纪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四)加强普法宣传。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针对货运、渣土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把随意倾倒、擅自受纳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严重性说清楚,通过镇域广播、宣传标牌等形式,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强大宣传舆论声势。加强社会共同监督,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和核查处理机制。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