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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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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1-0006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应急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1-0006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应急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绩溪县应急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2 17:3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5月15日对县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3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机关重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坚决做到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反思、务实整改。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委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应急局党委关于落实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举措,细化整改措施103条。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局党委、局机关干部会议,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对现行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差距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9月28日干部会组织干部学习了3.24和9.5会议精神。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自县委巡察反馈以来,每次开会都严格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委会、机关党支部支委会的第一议题。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坚持学用结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常态化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已开展4次。二是结合日常执法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监管股已开展5次宣传,协调股3次、危化股3次。三是坚持以案示警,针对我县2021年11月发生的塘堘黄沙洗制厂坍塌事故,于9月20日召集相关建材企业在金沙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示各级各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于8月9日印发《绩溪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不够”方面

(3)针对“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够显著”问题。一是7月18日、9月27日、10月27日党委会,8月14日干部会,6月19日、7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二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和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议事规则和应急预案已完善。三是安办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出台《绩溪县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绩溪县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明确了户外探险活动的有关部门分工,探索建立有偿救援制度,不断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警示、教育户外探险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全县户外探险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科技商务经信局对邮政快递新业态新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五是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已编制8期《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报》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各位副县长,并抄报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

(4)针对“指导乡镇应急管理改革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根据《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门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将部分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权力赋予乡镇,指导扬溪镇人民政府立案查处绩溪县扬溪非凡商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二是为贯彻全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我县将长安镇作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为加强对乡镇业务工作指导,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乡镇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再培训再教育2次;10月20日,在上庄镇上庄村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对乡镇监管人员防汛抗旱培训1次。

3.关于“推进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不够快”方面

(5)针对“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度迟缓”问题。一是与县数据局积极对接3次,加强项目沟通;向省厅市局及时汇报指挥中心进展进度,数字绩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的土建已基本完成,目前在装修,整体进度达60%-70%。二是积极参与数字绩溪—“智慧应急”深化设计方案现场调研,完成方案初步设计;按省厅要求,完成向应急部申请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

(6)针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谋划组建一支具备专业能力、快速反应、作风优良、技能高超的综合应急队伍。这支队伍将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基础,并注入转业军人和年轻干部等力量,整合成为绩溪县综合应急救援队,该队伍将负责防范和应对辖区内的各种灾害事故,包括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以及气象灾害等,以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为10个乡镇配备了20万的消防器材加强乡镇救援力量;谋划申请县乡两级综合应急队伍救援能力提升项目1050万;开展全县重点队伍应急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县29支重点队伍各类装备370余件。三是为加强绩溪县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应急队伍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11月14日党委会已研究通过印发《绩溪县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7)针对“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存在风险”问题。一是积极谋划绩溪县全域防灾避险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请新建应急物资储备点库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17亿元,通过申请中央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完成筹集。二是为规范县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使用管理,保障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保障能力,11月8日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印发《绩溪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物资的购置、储备、调运、接收、回收管理、监督处罚等相关规定。县发改委根据县应急物资储备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溪县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物资储备仓库保管管理制度》《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规范有序。三是11月20日至11月23日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场抽查了帐篷、发电机、应急灯、折叠床、移动水泵等9种物资,现场核查与台账登记数量相符。

4.关于“应急管理能力存在不足”方面

(8)针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截至目前已召开1次局党委会,听取各股室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印发了《绩溪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成立了11个专业委员会,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制定《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督查、调度、会商、通报、考核机制。由县安委办牵头,召开了小服装加工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自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隐患1329处,已整改1223处,隐患整改率92%,剩余隐患已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加大暗访、夜查等“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印发《绩溪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截至目前,共排查重大隐患62处,其中53处已整改。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已编制8期《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报》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各位副县长,并抄报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企业76次,发现违法行为149项,立案查处10次。制定《绩溪县应急局开展驻企帮扶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重点高危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帮扶期间共提出整改建议52条。三是组织举办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四次,受众270余人,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期,受众100余人。聘请专家对徽煌化工、现代化工、天池化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指导。出台《绩溪县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激发企业抓安全生产内生动力,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将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纳入“龙川大讲堂”授课内容以及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党校培训内容,邀请市应急局副局长周德来我县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效能。组织观摩应急技能大比武和应急演练3次,参与180余人次,提升实战能力。五是将庆丰天鹰火情事件作为我局党委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反面典型案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

(9)针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有弱项”问题。一是与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1次,与各部门研判会商5次,强化沟通,形成联合监管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时有发生现象,除加强监管力度外,开展特种作业培训1次。四是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整治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贸违法违规行为4起,矿山1起。五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乡镇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再培训再教育2次,在平时的日常监管中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方面法律法规的宣贯。

(10)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偏差”问题。一是为切实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工贸业务培训1次。二是通过上门宣讲、发放提示单、执法检查的方式,基本普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相关政策。三是针对“2023年5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企业(不含金属冶炼)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安全设施设计资质的要求与省厅答复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于10月16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企业(不含金属冶炼)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8月3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月29日党委会,8月28日干部职工会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10月27日党委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1月6日周兴旺讲授专题党课《严守意识形态阵地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制定《中共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于11月16日重新制定印发《绩溪县应急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具体细化突发舆情处置程序。四是11月14日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宜,明确了党的建设、宣传等责任领导。

(12)针对“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不够得力”问题。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概论》。二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于11月16日重新制定印发《绩溪县应急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在预案中对分级响应和协调联动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管理存在漏洞整改情况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3)针对“未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问题。一是制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二是9月27日党委会召开党委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三是2023年2月召开的县应急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20次;2023年8月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20次。

(14)针对“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问题。一是6月19日、7月31日、 8月28日干部会,8月29日党委会,8月3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0月27日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7月2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毛毯处置工作,将80条毛毯拨给长安镇、板桥头乡、扬溪镇和荆州乡,支持其防汛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三是制定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出台《中共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拟定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清单并严格执行。四是及时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绩纪通[2023]15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熊春松在2021年3月的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15)针对“未严格执行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报送制度”问题。一是9月28日干部会学习了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报送制度。二是已将绩溪县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的党员信息移送至县纪委监委。三是在执法处罚时已将政治面貌纳入询问内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6)针对“督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1月3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应急局党委2023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对《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工作清单》和《〈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举措〉工作清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7)针对“日常监督存在短板”问题。2024年1月3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应急局2023年度危化企业、非煤矿山、工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8)针对“发现案源的主动性不够”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业务能力。三是2024年1月31日对县应急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8.关于“财务管理不严实”方面

(19)针对“固定资产漏登,账实不符”问题。一是11月6日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10月份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初步理清包括消防队管理使用的待报废资产清单。

(20)针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11月14日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修订后的《绩溪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费用报销等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对票据附件及发放记录进行补全。二是11月6日开展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等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提出报销等相关手续、附件要求,提升干部职工处理报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领导洪全荣、周兴旺,相关责任人覃晓娟、冯子芳、汪伟荣、胡周勇进行批评谈话。

(2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有力”问题。一是11月2日支部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为规范我局外聘专家和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使用专家解决我县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领域问题的精准率、有效率,夯实我县应急管理基础,合理支付劳务费,我局制定印发了《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外聘专家和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试行)》,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三是以出差报销差旅费的方式领取伙食补助费已退还,共计5100元。四是对用大额现金垫付联点共建玻璃费的人员覃晓娟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领导洪全荣、周兴旺开展谈话,强化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9.关于“财务管理不严实”方面

(22)针对“‘四单’填制审签不完整”问题。一是财务人员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字。二是11月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绩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深入了解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已对相关责任领导周兴旺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方面

(23)针对“‘四单’填制审签不完整”问题。一是10月23日干部会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实施办法》。二是11月6日制定了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同时要求所有票据支出均要注明事由。

11.关于“财务管理不严实”方面

(24)针对“信访化解工作深度不够”问题。党委书记9月份赴荆州乡与荆州乡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分析研判,并与上访者会面,信访人情绪稳定,并表示不再上访。此项信访事项已于11月14日上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核减结案。

(25)针对“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在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组、安徽省应急管理专家组、宣城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内聘请权威专家开展针对性专家指导服务,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开展服务设计收集签到表,检查结果反馈清单。二是修改与中国联通宣城分公司签订的《互联网广告营销投放委托合同》并存档。三是对2019年以来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梳理,发现1处问题并整改完毕。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整改情况

1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26)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8月2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领域涉及的党建工作发表意见建议,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会都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10月23日干部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是2023年3月我局荣获“宣城市机关党建好新闻奖”;10月份申报创建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后续考核同党建考核一同开展。

(27)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县应急局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程序。二是为加深有关政策理解,准确把握相关要求,11月14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把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我局相关工作更加规范化开展。

1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2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10月27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财务人员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字。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2021年6月购置的天通卫星手机划拨至11个乡镇和徽岭救援队共计12台,剩余3台在单位库房;天翼宽带便携终端1台在单位库房;制定县应急局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议事范围,巡察以来,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三是对有关责任领导洪全荣、胡光明,相关责任人员高禾徽、覃晓娟、王东东进行约谈。

14.关于“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29)针对“干部选拔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10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绩溪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二是对班子成员和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干部建立个人档案信息采集表,规范整理干部基础档案;目前暂无新任用的股级干部,未来将严格规范。

(3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中共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方案》,方案印发以来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3次应急微课堂。二是11月8日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围绕生活现状、思想动态、发展情况、工作需求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大家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不断完善提高,快速成长,为应急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三是9月份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开展公开选调(聘),积极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8月份通过事业编招考引进人才1人,7月份退役军人安置1人,充实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

1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方面

(31)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对2023年党员红黄榜及积分制管理再做严格强调,全面履行程序并公示,使红黄榜切实鞭策激励全体党员。二是10月27日召开理论学习组中心(扩大)会,会上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对组织生活会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强调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我党组织生活中的必要性与严肃性,不红脸出汗就无法抓早抓小,防范未然。

(32)针对“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今年6月我局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由汪卫锋同志担任支部书记、李文睿同志担任组织委员、高禾徽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兼宣传委员,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二是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动员干部入党,目前已发展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11月14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于党费测算时四舍导致未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已于8月足额补缴党费。

(四)履行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后半篇文章”未做实做细整改情况

16.关于“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33)针对“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深查细照、举一反三不够,全面整改、持续整改韧劲不足”问题。一是7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月29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二是为深入治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专项整治方案》。三是财务人员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字。同时巡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内容要求,所有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决策。

(五)“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所欠缺整改情况

17.关于“履行领导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34)针对“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2023年10月23日党委书记汪卫锋讲党课;一把手在部署具体业务工作的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9月份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

(35)针对“系统防范风险仍有薄弱点”问题。制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构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县发改委(粮储局)作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主管单位,根据县应急物资储备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溪县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物资储备仓库保管管理制度》《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规范有序。

三、下一阶段整改提升工作

经过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局党委在落实整改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和长期坚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县应急局党委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努力用制度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深化落实。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见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自觉性,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让整改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8162863;

通信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

邮   编:2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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