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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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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3-0007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汽车办等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政策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3-0007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汽车办等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政策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安徽省汽车办等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政策解
发布时间:2024-03-28 11:01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等省直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充换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截至2023年12月底,我省公用、自用、专用等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数量达45.22万个,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呈快速攀升趋势。但是,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需进一步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持续提升项目建设便捷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

二、起草过程

一是深入调研分析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梗阻点”,认真研判问题清单,创新优化流程做法,起草《通知》初稿;二是广泛征求各市、省直有关单位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主体意见;三是与各市、省直有关单位及市场主体充分沟通,认真吸纳相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通知》,2024年3月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适用范围、建设流程、优化项目备案流程、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强化用电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等六部分内容。

(一)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省内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

(二)建设流程

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包括的项目选址、签订协议、项目备案、建设审批、用电报装、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8个主要阶段。

(三)优化项目备案流程

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属地备案。需要备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备案流程和需上传的备案材料。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项目单位须在本地注册等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备案前置条件。

(四)简化建设审批程序

在既有停车位建设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在已出让建设用地产权红线内新建或改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及在既有加油(气、氢)站、燃气供配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强化用电保障

明确了个人在居住区的自有产权车位或在经车位产权人同意、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用电报装流程以及供电企业收到报装申请后应当履行的相关责任。

(六)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联审机制,实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紧密配合,落实《通知》要求。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健全群众呼应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回应、快速处置项目单位和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

四、创新亮点

(一)实现线上轻松备案

明确需要备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即可完成项目备案,同时,精简备案材料,仅需提供合作协议和不动产权证明两项备案材料。

(二)简化建设审批程序

明确在已出让建设用地产权红线内新建或改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及在既有加油(气、氢)站、燃气供配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建立项目联审机制

明确各市、县(区)要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对备案后还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建设审批的项目,集中职能审批事项,实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四)明确项目建设流程

明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居住区“统建统管”、既有停车位、加油(气、氢)站、已出让建设用地产权红线内、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等六类场景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


解读部门:省汽车办

联系电话:0551—62602444

附件:《安徽省汽车办等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