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基层政务公开> 旅游> 公共服务>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403-00120 组配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绩溪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403-00120
组配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绩溪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2024年绩溪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29 10:01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成立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局主要领导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  员:办公室、公共文化文物股、文化旅游综合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所(博物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

局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

(3)确定并指派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任务及分工。

(4)分析研究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作出相应决策,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及建议。

(5)决定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等相关事宜。

(6)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2)负责与县直有关部门的联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3.成员股室、二级机构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接受、传递和报送,是所有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入口和出口;负责与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联络;负责事件处置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好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做好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公共文化文物股: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馆、专业艺术团体做好文化艺术类重大演出活动、影剧院、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

(3)文化旅游综合股:做好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和景区预约工作,旅行社和旅游者信息核实和排查工作;指导和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做好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做好场馆安全管理及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应急功能小组开展工作。

(5)县文物所:做好县内各文保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

(6)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与各类文化和旅游行业发生的公共突出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事文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查处。

(三)领导小组应急功能小组

视情况成立应急功能小组,主要包括现场工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功能小组成员由局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现场工作组:根据局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前往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参与事件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境外文化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处理。

2.善后处置组:指导、配合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对涉事文旅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完善相关市场监管措施。

3.新闻宣传组:负责拟定事件口径、媒体联络、发布信息、舆情监测等工作。

4.政策法规组:为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指导,为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