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粮储〔2024〕3号
关于印发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粮食综合股:
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第一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执行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安全、储存安全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3.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1)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2)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地方储备粮财务核算情况。
4.粮食库存检查:结合2024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开展工作。(1)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承储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4)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制度、标准和技术性规范执行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的内容。
(二)第二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的内容。
2.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2)商品粮原粮卫生和质量安全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数量情况;(4)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1)承担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任务的参与者执行销售出库政策制度、标准及技术性规范情况;(2)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二、抽查的比例和检查方式
根据粮食流通工作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结合粮食经营者信用情况和“互联网+监管”的要求,重点检查事项县级抽查比列不低于本机监管对象库的30%。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县粮储局“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小组,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二)完善“一单两库”。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检查“一企一表”。第一批于2024年5月15前完成,第二批于2024年10月20前完成。
(四)组织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小组根据“一企一表”要求,按照抽查事项和内容组织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第一批抽查于2024年6月15前完成,第二批抽查于2024年11月20前完成。
(五)结果公开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把检查工作作为落实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全面完成2024年度定向抽查检查任务。
2.从严落实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3.按时报送总结。检查工作组要及时对“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粮储局。
附件1:
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蔚
副组长:胡建利
组 员:舒志宏 胡雪君 徐 航 吴加如
附件2:
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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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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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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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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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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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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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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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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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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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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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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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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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粮食行业第一批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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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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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统一抽查(粮食综合股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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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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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粮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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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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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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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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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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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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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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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粮食行业第二批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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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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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统一抽查(粮食综合股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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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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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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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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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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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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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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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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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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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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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抽查企业(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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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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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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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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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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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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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抽查任务名称应对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请填写“全面完成”、“持续推进”、“未按时完成”;
未按时完成的任务,请备注未完成的县(区)及未完成原因。统计结果将作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