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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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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310-00094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5 发布日期: 2023-10-2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310-00094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5
发布日期: 2023-10-25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7:08 来源: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1、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宣城市教体局、人社局、团市委、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50号)要求执行。

2、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与本县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4、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具备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可在参加工作当年申报二级教师,其他人员一律按照评审细则确定的任职年限要求申报评审。

5、转评。拥有非教师系列职称的,转评中小学教师职称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说明

1.继续教育。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含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等)学习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

 2.能力条件。

①申报人员教育综述报告或教学经验总结严禁抄袭,其原创性须经所在学校审核验证。

②申报人员须提供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或教案(学前教育学段申报人员提供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原始完整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并从中自选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的特色教学设计。

③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科、专科和中师毕业人员分别提供近一、二、三学年度经学校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以及出勤情况证明和工作量证明。申报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022-2023学年度经学校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以及出勤情况证明和工作量证明。

④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科、专科和中师学历人员分别提供近一、二、三学年度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2022-2023学年度每学期1节校内公开课材料。申报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022-2023学年度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2022-2023学年度每学期1节校内公开课材料。

该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3.任职年限。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

4.教研科研条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

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编制所在单位逐级进行申报、审核。同时线下报送部分材料。

(一)线上申报

1.个人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10月25日--11月0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审核流程

(1)单位推荐

①审核时间:10月25日--11月05日

②审核流程: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

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2)主管部门审核

①审核流程: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组建单位。

②审核时间:县教体局、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3.申报材料说明

具体线上申报材料说明如下:

(1)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以下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定(申报人无需扫描上传),并填写《绩溪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①中小学申报二、三级教师人员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设计或教案。幼儿园申报二、三级教师人员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一日活动教案、反思。

②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2022--2023学年原始完整的校本研训记录,听课记录。

 (2)个人上传材料

①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

“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②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个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在编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非在编人员经本单位审核盖章。

④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以复印件的形式上传,其真实性需所在学校验印并签名,如有教学成果方面材料,其中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上传需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

⑤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继续教育情况,统一按县教师发展中心制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格,按年度同时上传相关继续教育证书。

⑥能力条件材料。除学校审核鉴定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需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的3课时听课记录。如提供教育教学成果材料,可在能力条件的“教育教学研究”栏导入(不做硬性要求)

(3)学校上传材料

①学校推荐人员公示、单位推荐意见.

②《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二)线下材料报送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材料均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县教体局通知。

各校需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绩溪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8K纸打印,一式两份),网上材料经县教体局和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自行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当年学校组织的教学考评课教学设计、听课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

上述纸质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教体局人秘股204室(人事),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收费标准。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100元/人。

联系人:方晓霞         联系电话:0563-816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