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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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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1-0006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1-0006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办:

按照《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障运维方面15分

 1.工作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认领任务,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具体要求。自评分8分。

 2.制度保障。2023年,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自评分7分。

(二)日常监管方面30分

 1.工作表现。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任务和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分工方案,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自评分15分。 

 2.监督考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规范填写《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核表》,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牵头组织,统一发布。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按照县政务公开股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的要求,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分析,补齐短板弱项,在整改落实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自评分15分。 

(三)法定主动公开方面70分

 1.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关于印发<绩溪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绩溪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等规划内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自评分5分。

 2.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本部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公开救灾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情况。自评分5分。 

 3.民生信息。我局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同步对发放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评分10分。

 4.权责职能公开。准确公开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自评分5分。

 5.政策解读。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严格按照政策解读“八要素”进行解读,从主要负责人、部门、专家等多个角度解读,全面提升解读效果。自评分20分。

 6.经济信息公开。我局全面及时发布《关于印发<绩溪县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公布<绩溪县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开具不予处罚决定书5份,并进行公示。通过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制度,为企业营造了健康、宽松的营商环境,激励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提升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自评分10分。

 7.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在“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围绕基层“两化”目录指引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履行自身职能,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自评分10分。 

 8.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公务员招考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自评分5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方面20分

 1.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也未收到上级交办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自评分10分。

 2.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公开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救济五大方面,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和监督。自评分5分。

 3.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组织编制了《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自评分5分

(五)加分情况说明加0.5分

我局于2023年12月召开绩溪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总体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回答记者提问。加分0.5分。

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分为135.50分。

二、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信息意见征集形式单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我局将继续将该工作当作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途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