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金沙镇>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出生登记> 随父入户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402-00051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父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402-00051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父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父入户)
发布时间:2024-02-28 08:35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随父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金沙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申报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