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金沙镇> 基层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控辍保学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402-00049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23年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402-00049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23年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2023年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7 17:0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我县对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各中小学校切实做好本校控辍保学工作,县教体局把控辍保学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并把学校控辍保学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二.定期调查登记。开学前后,对适龄少年儿童进行逐户排查,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关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部门联控联保。县综治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局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各自的作用。

四.及进督促复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县教体局在每年暑期开展了大家访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家庭了解学生的家庭和学习情况,发现学生有厌学、辍学苗头的,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劝返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五.做好动态监测。县教体局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每年开学后开展了在校生和学籍的核查工作,到班点名,确保准确,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残疾儿童的入学情况。

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办好乡村学校(教学点),在伏岭、荆州、临溪、瀛州等乡镇都设有学生接送车,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配套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和设备设施等,满足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需要。

七.落实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八.保障残疾儿童。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主要采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两种方式,每年与县残联联合开展了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大排查,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67 名残疾儿童,除 1人申请缓学外,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已全部做好入学安置,入学率98.5%,并足额拨付每生6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