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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01-00129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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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11:00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目标办〔20242号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政务公开工作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116日              

 

 


绩溪县2023政务公开工作

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主要考核保障运维、日常监管、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综合测评2个环节。

1. 专业机构测评权重:40%

测评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

2. 综合测评权重:60%

测评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测评方式:根据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县政府办在考评结束后,汇总各考核单位得分,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计入绩溪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五、工作要求

1.2024年2月2日前,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对照2023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参照考核内容(附件2、附件3)编写自评材料,纸质版盖章送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公开发布。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及时固定数据采集、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考评可操作、过程可查询、结果可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3.严明考评纪律,各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要对测评、考核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

 

联系电话:0563-8158055

 

     附件 1.2023县政务公开考核对象

2.2023度乡镇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3.2023年度县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2023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华阳镇、长安镇、伏岭镇、上庄镇、板桥头乡、扬溪镇、家朋乡、临溪镇、瀛洲镇、金沙镇、荆州乡

二、直单位    

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附件2

2023年度乡镇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150分

一、保障运维工作(15)

(一)工作保障(8)

提高基础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质量。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持续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7)

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日常监管(30)

(一)工作表现(15)

积极落实县政务公开股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交办工作事项。

(二)监督考核(15)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主动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023年社会第三方检测、政务公开月报结果折合分数计入该项考核。

三、法定主动公开(70)

(一)规划信息公开。(5)

主动公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各领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解读、区域规划等内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二)财政信息公开。(10)

推进乡镇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三)民生信息公开(10)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及时做好就业困难人群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力度。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四)权责职能公开(5)

准确公开乡镇简介、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情况,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行政权力流程图。

(五)政策解读(10)。

围绕政策主要内容、群众关心要点重点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善用群众语言,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经济信息公开(10)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流程,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助推扩大内需。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激发投资活力。

(七)基层政务公开(15)

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加强线下公开展示栏建设。

(八)其他领域信息公开。(5)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20)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10)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实现闭环办理流程;按时回复上级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5)

依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三)年报发布。(5)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年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分项(15)

在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市级0.3分,省级1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获评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市级0.3分,省级1分。

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及《宣城政务公开》《绩溪县政务公开》刊载优秀稿件。县级0.1分,市级0.3分,省级1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依据《安徽省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已完成建设的加1分。

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参加一次加0.5分,乡镇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一次加0.5分,同一场次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市级0.2分,省级0.5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市级1分,省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在省、市开展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基层26个领域评比及其他日常考核)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省级1分,市级0.5分。

 

 

 

 

 

 


附件3

2023年度县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150分

一、保障运维工作(15)

(一)工作保障(8)

提高基础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质量。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持续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7)

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日常监管(30)

(一)工作表现(15)

积极落实县政务公开股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交办工作事项。

(二)监督考核(15)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主动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023年社会第三方检测、政务公开月报结果折合分数计入该项考核。

三、法定主动公开(70)

(一)规划信息公开。(5)

主动公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各领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解读、区域规划等内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二)财政信息公开。(5)

推进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三)民生信息公开(10)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及时做好就业困难人群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力度。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四)权责职能公开(5)

准确公开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情况,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行政权力流程图。

(五)政策解读(20)。

围绕政策主要内容、群众关心要点重点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善用群众语言,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经济信息公开(10)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流程,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助推扩大内需。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激发投资活力。

(七)基层政务公开(10)

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基层“两化”26个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回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八)其他领域信息公开。(5)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20)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10)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实现闭环办理流程;按时回复上级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5)

依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三)年报发布。(5)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年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分项(15)

在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市级0.3分,省级1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获评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市级0.3分,省级1分。

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及《宣城政务公开》《绩溪县政务公开》刊载优秀稿件。县级0.1分,市级0.3分,省级1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依据《安徽省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已完成建设的加1分。

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参加一次加0.5分,乡镇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一次加0.5分,同一场次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市级0.2分,省级0.5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市级1分,省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在省、市开展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基层26个领域评比及其他日常考核)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省级1分,市级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