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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12-0008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12-0008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7 13:44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局长徐华斌对《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共六章二十七条,适用于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

一、制背景

近年来,绩溪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始终把自然保护地管理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高标准、高要求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为我县的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发挥着重要生态功能区作用。保护区成立以来,完善了矢量数据,完成了勘界立标等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了保护区禁捕工作,保护区内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特别是水生物得到有效恢复。随着保护区执法管理的不断深入,保护区管理制度建设要不断加强,需县级层面出台保护区管理办法,规范涉保护区行为。

二、制依据

为了加强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保护和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确保我县的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不受破坏,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水局牵头拟定了《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制意义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自然保护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区的管理事关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登源河作为我县的重要河流,国家已建立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近年来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护区的管理也存在制度上的短板,原农业农村部虽出台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只是国家层面的规章,不能涵盖具体的管理条款。制订登源河保护区具体的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保护区具体范围、面积、特别保护期,包括保护对象;二是提出保护工作方针,规范保护区内人类各项活动,以及保护区规划编制遵循;三是明确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保护区管理具体事项,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法律责任。通过制订《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对今后保护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四、起草过程

根据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规定,我县《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已实施两年,按照相关要求,县农水局委托第三方于2023年11月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后评估,同时向保护区所在地的伏岭镇、临溪镇、瀛洲镇以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龙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12月20日经县农水局法制办审核,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将《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更新为《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内容是第一章提出制订《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保护区具体的范围、面积、特别保护期以及主要保护对象,并对保护区进行了明确定义。指出保护区工作方针,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编制保护区规划的程序。第二章明确保护区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的职责,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各自履行的职责,配合保护区管理部门共同做好保护区相关工作。第三章明确保护区全年禁渔制度,规范特别保护期内禁止从事的活动。对涉及保护区的重大工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规范了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应遵循的条件,明确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违法违规活动。第四章、第五章明确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自身职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查处违反保护区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对在保护区管理、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六、创新举措

完善了我县登源河保护区管理的政策依据,我县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随着全县上下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的认识显著提高并形成共识,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防范与制止但是在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过程中,我县登源河保护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登源河保护区保护认识不足,有待提高;二是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制度不够完善。为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使登源河保护区保护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设立专门的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保护区相关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大力宣传《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以制订办法为契机,加强登源河保护区的监管,确保登源河保护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解读人:徐华斌

   咨询电话:0563-816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