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许可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2-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唐*媚、许*华个人建房项目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2-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唐*媚、许*华个人建房项目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唐*媚、许*华个人建房项目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0 08:52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53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文件规定,现对唐*媚、许*华个人建房项目的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如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向我委书面反映。


附件: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绩溪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2 月20 日






                                                         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建设

单位

名称

唐*媚、许*华

单位类型

个人

建设

项目

名称

个人建房

建筑面积

118.66

位置

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

项目属性

农民建房

易地建设理由

1、《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

 减免理由   及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