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许可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2-00013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辅助用房、办公楼)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2-00013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辅助用房、办公楼)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辅助用房、办公楼)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6 15:45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防[2021]32号)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生产、物流仓储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及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皖人防综[2021]27号)文件要求,现对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辅助用房、办公楼)的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如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向我委口头或书面反映。(电话:0563-8153052)

附件: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绩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建设

单位

名称

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类型

企业

建设

项目

名称

安徽省绩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辅助用房、办公楼)

建筑面积

2250.4㎡

位置

绩溪县金山路西侧

项目属性

工业

易地建设理由

1、《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指标的通知》(皖人防[2020]16号)。

 减免理由   及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防[2020]60号)

2、《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防[202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