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绩目标办〔2024〕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运维
(一)工作保障(标准分8分,自评分8分)
我局认真落实《绩溪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等文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旅局办公室。
(二)制度保障(标准分7分,自评分7分)
我局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依职责分配专人承担相关工作。
二、日常监督
(一)工作表现(标准分15分,自评分15分)
我局第一时间将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日常交办工作事项分配给相应负责人进行处理,确保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二)监督考核(标准分15分,自评分15分)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各股室、三馆主动填写三审表,由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及时交至局办公室留档。
三、法定主动公开
(一)规划信息公开(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在“规划计划”栏目主动公开《县文旅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并在其他相关栏目中公开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各领域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等规划内容。
(二)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在相应栏目中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并持续深化部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同时确保公布数据准确且有据可依。
(三)民生信息公开(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我局及时发布民生工程相关信息,如公益电影放映情况及十五分钟阅读圈建设情况,持续加大对民生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力度。
(四)权责职能公开(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准确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
(五)政策解读(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我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严格落实解读八要素,2023年共发布17篇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文旅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利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经济信息公开(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我局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流程,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分工职能表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履行自身职能,规范公开基层各领域信息。
(八)其他领域公开(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环节,按时进行办理、答复,并完成归档、备案工作,实现闭环办理流程。按时回复上级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明晰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和地址,确保受理畅通无阻。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2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依照上级要求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三)年报发布(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我局按照要求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确保年报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并将《绩溪县文旅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
五、加分项
我局参加新闻发布会,共3次,加1.5分。(绩溪县2023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绩溪县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绩溪县202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