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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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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2-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2-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主动回应】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7:45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江西新余“1·24”火灾亡人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各地可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三、整治要求

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绩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职责分工,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开展检查。凡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绩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