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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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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1-0004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公开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401-0004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公开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01-25 11:28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6月9日,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8月30日,巡察组向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党组存在的五个方面34个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委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实现“四个自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具体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压实责任。9月1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巡察反馈问题以来,通过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事项共计14项,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听取相关股室汇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通过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和干部会分别针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调度,扎实推进整改进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县委巡察组沟通联系,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办、中心)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办、中心)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范围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要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落实新时代发展改革要求不够有力。

(1)针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问题。5月31日,印发《绩溪县发改委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每月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等重要精神》,重新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研讨,并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

(2)针对学思用贯通有差距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坚持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6月至10月,共开展学习28次,召开主任办公会3次。1-10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1%,平台共审批(备案)项目359件。

(3)针对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还有短板问题。今年以来全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先后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成《绩溪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摸底摸排全县旅游资源名录1174个。围绕休闲度假、体育赛事、医养健康等六大主题,谋划编制29个“大黄山”地区重点招商项目。编制《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绩溪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绿色产业升级(EOD)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绩溪县成功入选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每月中旬至下旬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现场了解在库项目建设进度、月度计划投资等信息。参与编制“项目建设攻坚年‘四大行动’信息专报”共6期。新增安徽红丰机械有限公司和安徽孟钧好科技有限公司2家战新企业,增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今年以来禾园公司累计开展学习19次,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反腐高压态势。粮食出库前与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洁谈话4次,同时签订个人廉洁承诺书8份。今年以来通过检查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1个。

(5)针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充分问题。积极对接临安区,县领导及有关部门先后前往临安区就一体化发展合作、林长制工作跨区域联合督查、杭临绩高铁建设、政法合作等进行对接,优化完善临安区、绩溪县深化合作协议。选派165人赴浙江等地开展进修培训、跟班学习。签约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9个,总投资38.42亿元,临安众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杭绩数字产业园新增引进2家企业。提升绩溪文旅资源在长三角地区知名度,举办“苏商进绩 徽源探绿”文旅招商推介会、2023长三角徽杭古道精英徒步挑战赛、2022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入选首批“长三角高铁旅游小城”“2023TOP10长三角投资价值旅游目的地”。

(6)针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相关批示精神学习。建成运营绩溪抽水蓄能电站,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项目;组织开展集群对标调研学习活动,同县经开区管委会组成调研组,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产业推进情况和先进经验。

3.高标准抓项目能力有差距。

(7)针对谋划项目能力有欠缺问题。结合“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优化调整我县“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已全面投产。会同县委党校举办项目谋划专题培训班,邀请安策智库3位专家为县直单位从事项目工作人员讲授项目谋划相关知识,提升全县项目工作人员项目谋划水平。

(8)针对推进项目力度不足问题。坚持专班常态化调度机制,按照全县“四大行动”实施意见和“项目攻坚年”建设方案要求,成立由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分管负责同志参与的开发区提质增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文化兴县旅游发展“四大行动”总指挥部,并成立项目建设攻坚年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项目建设攻坚年工作;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项目调度机制。

(9)针对项目资金争取成效不足问题。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国家发改委咨询机构中资海外等专业机构到我县开展业务培训和理论指导,邀请浙江省委改革办一级调研员王国翔开展《“善谋善作、善作善成”提高投资项目谋划与管理水平》主题授课;完成2024年中央预算内和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其中纳入专项债储备清单项目25个,中央预算内储备清单项目15个;立足县情、紧跟上情,动态调整项目方案与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成功率,上报专项债项目13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10个;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王家源水库等3个项目获得增发国债支持。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10)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学习重要内容。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干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论述,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明确本单位承担的职责,确保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研究。对9.18、9.30和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的意识形态形式开展分析研判,要求做好干部提醒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主动防范负面舆情。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等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应对措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不够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3)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1月10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县发改委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县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在办公场所增设廉洁文化宣传角,充分展示廉洁文化,党组会开展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

(14)针对派驻“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10月16日,参加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10月7日至10月13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P341-372页)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P175-195页);《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P46-67页);9月26日、10月19日对县级储备粮市场调研开展监督;开展工作纪律检查,责令书面检查1人,完成巡察反馈、县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处置。

(15)针对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不够扎实问题。对开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讨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体干部会上开展研讨;创新制作“以案说纪”廉洁文化宣传作品,并由党组书记通报;及时传达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6.抓工作不够严实。

(16)针对落实节能监察有差距问题。根据市调度的重点用能规上工业企业名单,针对用能管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相机调控,并将相关用能情况报送市节能办,按规定完成节能审查整改。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和《安徽省区域能评办法》。

(17)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不够及时问题。将党组会研究通过人防工程2项审批制度,正式纳入县发改委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干部会传达学习《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委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掌握人防审批要求,提升对人防审批重要性的认识。以此次巡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今年以来人防审批事项,全面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经排查,今年以来人防审批事项已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应免尽免”。

(1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欠缺问题。每月定期开展企业走访,加强政策宣传,收集好企业问题与建议,完善“为企服务”联系包保工作报表。2023年9月至10月,共开展企业走访10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9个。

(19)针对制度建设有短板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已梳理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0条;10月9日,委印发《关于调整县发改委(粮储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调整有一定物资管理经验人员负责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全面清点现存应急物资的数量、种类、配套情况等,建立详实的物资存放清单,按照配套、集中、便于取放的原则重新规整应急储备物资,确保调用快捷方便;优化完善应急储备物资出入库登记,确保物资数量准确;制定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制度,同时会同县应急局、财政局制定《绩溪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7.纪律规矩不够严格。

(20)针对财务监管不够有力问题。对近两年公务接待情况进一步进行核查,召集相关责任人及办公室人员,召开约谈会,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安排会计从业人员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目前已通过并取得证书。相关项目已全部退还预留质保金。

(21)针对项目资金拨付滞后问题。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相关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

(22)针对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结合县国资中心资产管理问题自查要求,开展资产基础信息管理自查工作,资产系统公务用车行驶证未填报,已进一步核实车辆信息完善车辆行驶证等相关内容。10月31日召开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绩溪县县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销标准和手续。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有待加强。

8.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3)针对党建引领发展不足问题。坚持党建有关事项上党组会研究,全年研究党建相关事宜9项,党组会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已拟出《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建议稿)》,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待市级层面文件出台后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县政府研究并及时印发。

(24)针对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问题。经7月4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县发改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至下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制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会等及时传达《中共绩溪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等县委相关文件。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制定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已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双重组织生活和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纳入其中。11月13日,党组书记会同机关党支部书记,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提纲照抄网络、发言提纲内容两年度基本雷同人员进行约谈,强调要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2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党组会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9月15日,党组会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安排。对2023年“红心向党 聚力发展”党建品牌进行全面总结;对2018年以来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及禾园公司党支部党费进行重新核算,机关党支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等事项,严格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共公开事项42个。

9.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提升。

(2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县发改委(粮储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县发改委(粮储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对人员进行合理分配调整;新提拔1名股级干部,任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28)针对选人用人工作需进一步规范问题。9月4日,通过全体干部会学习《绩溪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规定程序选拔股级干部1人,相关纪实材料已整理归档,完善更新事业在职干部任职履历表,建立干部档案。

(29)针对干部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修订完善委谈心谈话制度,纳入《县发改委工作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了谈心谈话15人次。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10.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0)针对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党组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党组会研究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各自领域整改进度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听取整体巡察整改进度,党组书记部署调度下一步整改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后进行检视剖析;组织召开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后进行检视剖析。

(31)针对落实审计整改有差距问题。对2019年-2021年工会会员缴费情况重新核算,补收款已缴至工会账户。对部分应收应付款项通过党组会研究进行核销,对于剩余未核销应收账款进一步进行核实,暂不予核销,待人员全部退休后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五)“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不足。

11.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位。

(32)针对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全年通过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相关事项1次,听取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已对2022年工作总结进行修改,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履职情况纳入其中;对《县发改委工作制度》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经11月10日党组会研究通过。

(33)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问题。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28人次,其中集体谈话2次;10月8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县发改委(粮储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县发改委(粮储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对人员进行合理分配调整。

(34)针对抓全局工作不够平衡问题。拟定《县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全年党组会听取各项工作汇报4次,研究部署各项工作3次;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以来,通过主任办公会听取各股室负责人工作汇报4次。

三、注重成效,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完成整改工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8153781;

通信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B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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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