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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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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557733698/202401-0001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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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18 11:02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要求,现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数据资源管理方面

1.加快建设数字绩溪。调整“数字绩溪”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数字绩溪”建设项目工作专班,强化全县数字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数字绩溪专项债项目建设,编制完善初步设计方案报县发改委审批同意完成数字绩溪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深化设计单位和审计单位招标。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智慧公安、城市生命线、智慧应急3个项目获省市数据资源局审批通过,围绕获批项目开展调研设计。完成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设计方案评审,加快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施工建设。印发《数字绩溪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数字绩溪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项目管理。

2.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2023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各单位建设需求,持续做好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推进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要求各单位拟定本年度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需求及项目建设计划。修订印发《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和流程。开展2024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征集与上报工作,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3.探索实施四大工程。一是配合对接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按照《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工作方案》,结合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充分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开展场景创新应用和数据治理。二是推广应用三端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为民服务“皖事通”、为企服务“皖企通”、政务运行“皖政通”总体思路,大力推行“皖事通”“皖企通”前端受理,“皖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新模式。在全省率先上线皖事通“证前指导”服务,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证前”联勘联审服务。三是积极落实数据工程制定印发《绩溪县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制度实施方案》、《绩溪县数据工程暨数据强基共建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开展部门联动的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制度,实施数据工程、数据强基共建行动,探索推进数据在数字绩溪中的赋能、创新和带动作用。四是探索建设场景创新工程。结合数字绩溪项目,聚焦政务服务、执法监管、运行管理需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府工作流程,以便民利企、多跨协同、高频好用、安全急需为标准,谋划打造一批具有绩溪特色的数字化场景应用。

4.强化云网平台支撑能力。统筹全县各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部署政务云平台,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6个单位完成系统部署,累计使用云资源226vCPU、556G内存、3830G系统盘、28705G数据存储。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完成县电子政务外网二级等保测评、政务外网优化方案审核及日常巡检工作。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组织相关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设备建设商、系统运维商等开展安全排查和整改。

5.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依托共享交换平台,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省级下发121个依赖政务服务事项编目的数据资源目录挂载工作,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实时制证与汇聚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电子证照实时制证工作,提升电子证照管理和汇聚能力。根据市局要求,全面核查已制证照,做好照面信息检查把关,并及时整改问题证照,确保入库证照质量符合要求,提升电子证照质量。

6.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动态管理监管事项,按照应领尽领、应录尽录的原则,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认领监管事项,编制实施清单,录入监管行为,上报监管信息,做好双随机抽查清单与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关联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行为录入量和覆盖度。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认领监管目录清单725条,编制实施清单742条,上报监管信息127条,监管行为覆盖率已达100%。

(二)政务服务方面

1.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办事舒适度。一是微型改造重点服务。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为纳税人提供贴心式、到家式服务,让纳税人在办理业务的同时感受到更加智能且温馨的办税体验。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对照标准化示范点评估细则对拟定示范点进行改造,安排部署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整改工作。局统一制作“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办代办”综合窗口等桌牌,统一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为示范点配备评价器,统一便民服务标准,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三是拓展自助服务。依托7×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终端11台,上线农商行智能柜员机政务服务功能,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自助服务,1-12月通过自助设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8940件。全县上线县级事项1753个、乡镇村级事项6785个,线上可办事项90%。

2.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简易度。一是部门“牵手”办事再紧密。水电部门推行水电气网联合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联办窗口,将水电气网分别申请、各自办理的模式,调整为多项业务“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联合办理模式。二是“一件事”集成服务再加强。推进“我要申请宅基地建房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已完成流程梳理,交由技术公司上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公民身后一件事”“公民婚育一件事”“扶残助困一件事”业务梳理,集成数据,流程优化再造、窗口设置等,该3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实现落地实施。三是“免申即享”助企服务再提升。印发《关于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工作的通知》,依托“皖企通”平台,扎实推进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督促相关部门梳理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做到惠企政策“应上尽上”。1-12月,共发布“免申即享”惠企政策64条,共兑现财政资金5338.79万元,惠及企业192家。四是加大跨区域交流合作。今年以来,组织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分别赴肥西县、海门区、歙县、泾县、宁国等地学习交流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找出差距不足,制定提升举措,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跨层级通办,不断深化“异地代收代办”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异地代收代办朋友圈,6月与黄山市歙县签订异地代收代办合作协议,实现两地高频事项通办,真正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1-12月共计异地代收代办14126件,其中跨省通办151件、跨层级通办13975件。

3.优化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温情度。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窗口无否决权”、“延时、预约、上门”、行政审批容缺受理等服务机制,1-12月共落实“窗口无否决权”2183次,提供延时服务1207次、预约服务1240次、上门服务155次、实行容缺受理34次。推行“全年不打烊” 服务新模式。在周末轮岗服务机制的基础上,不动产、税务等高频事项窗口启动“365天全年不打烊”政务服务新模式,1-12月节假日共咨询办理事项177件。三是完善特色服务窗口机制。在全县设立县乡村三级99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置投诉意见箱,编印《全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联系电话本》,建立“首席问题官”制度,提升解决“办不成事”效率。

4.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满意度。一是让体验官“把脉”政务服务。制定印发《绩溪县数据资源局深化“换位体验走流程“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政务服务体验官”,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每月按不同主题开展“换位体验走流程”活动,1-12月,共开展11次换位体验走流程活动,参与人数338人,体验事项338个,其中局长带头走流程6次,异地(宁国)走流程1次,涉及部门28个,发现本级问题18个,制定26条整改举措,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严格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开展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巡查小组对窗口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窗口季度考评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严格管理倒逼窗口人员服务质量提升。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方面

    1.深化平台整合共享一是持续拓展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股权等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必进”。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鼓励社会资本项目进入平台交易。1-12月,共组织完成326个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成交金额23.36亿元,增收节资3.07亿元。二是纵深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100%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网站直接免费下载、在线预览,潜在投标人在线提出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投诉,在线答复异议、投诉,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项目交易档案一键获取平台系统交易(留痕)资料并实行电子化完整归档,招标投标全过程各环节以及相关资料全部支持并使用电子签章,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广泛应用,合同在线签订广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1-12月,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在线签订169个,在线签订率97.04%。远程异地评标开展143个,成功试行席位制分散评标4次。三是优化平台服务组织管理。统一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等范本并严格使用,规定投标保函格式。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项目登记等业务全面实行1个工作日办结坚持和完善“绿色通道”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主动对接服务,最大限度压缩项目交易场内流转时间,保障专项债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1-12月,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平均场内流转周期27.98天,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平均场内流转周期21天。优化评标区封闭式管理和评标专家抽取条件设置等事项保密管理,投入18万元增设隔夜评标设施、改造评标区布局设置并新增监控点位、更新配备评标区内线录音电话等,不断提升技防物防水平。同时,积极强化平台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统一使用CA登录,完善交易系统访问控制、信息查询、服务统计等功能授权。

       2.持续推动交易活动规范化开展一是不断健全制度规则。制定《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过程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强化招投标活动以及标后履约环节的管理。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绩溪县联合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深化查处串通投标等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二是规范开展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12月共抽查招标文件59份,抽查比例达60%,发出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8份,督促招标人及时整改。严格交易现场监督,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或移交,引导交易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市场交易行为。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情况的“双随机”检查,督促中标企业诚信履约。1-12月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5个,对11家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的企业进行信用记分。三是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城市绿化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县今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全量自查,寻找违法违规线索。对上级转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1-12月共对省公管办征集转办的9条疑似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市公管局移交的8条大数据分析线索进行核查。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3条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移交行业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四是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5月1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加快执法队伍建设,发动12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五是真开展对相关主体的日常评价。根据全市统一的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给予信用记分。1-12月共对25家企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其中4家企业披露期3-12个月不等。另对11家企业实行首次轻微不记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开展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评价工作,规范代理从业行为。1-12月共对6家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记分,其中1家在网上公开披露3个月。对评标评审专家实行一项目一考评,1-12月共对5名评标评审专家进行扣分处理,1名专家被清退出库。

    3.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一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对标省市一流,在招投标领域提出多项创优提升举措,推动更多细分指标进入全市前列。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广泛应用;持续开展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以及招标文件抽查检查,保障各类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落实各项减成本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今年前三个季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评议中我县均保持全市靠前位次。二是积极落实降成本减负担的政策措施鼓励限额以下、其他交易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探索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12月,共37个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共计3.33亿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政策,目前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四项保证金100%支持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1-12月,共使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8515份,保函占比 82.49%,为投标企业释放沉淀资金18.23亿元。投标保证金实现“免申即退”。积极推广“中标贷”金融服务,组织“中标贷”政银企对接会2期,积极摸排中标企业信贷需求,为企业解决在中标后资金需求“贷款难、手续多、效率慢”等问题提供服务,目前已有2家企业取得1300余万元贷款授信。组织开展历史沉淀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清理工作,共清退各类保证金351.3万元,做到应退尽退。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对标学习。组织业务骨干赴肥西县发展改革委、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考察交流,认真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相应的提升举措。经县政府同意,结合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草拟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下一步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数据资源管理方面

1.加快推进数字绩溪建设。加强数字绩溪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主动对接省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因地制宜开展项目深化设计,积极对接谋划市县联动、多跨协同、创新引领的应用场景,集约节约推进项目建设。

2.积极落实“四大工程”。以数字绩溪建设项目为引领,积极探索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三端能力提升工程、数据工程、场景创新工程“四大工程”建设,充分满足市县一体化要求,做好项目衔接。

3.持续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2024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各单位建设需求,持续做好信息化项目计划编制、专家评审、部门联审、项目审批、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政务服务方面

1.抓实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调度落实。强化营商环境指标的对接和调度,加快提升指标短板,确保以考核指标提升推动服务知晓和群众办事满意双提升。

2.加大“全省通办”系统的宣传使用。优化“全省通办”系统运行,安排专人对事项进行定期测试,提高跨省通办办事便捷度和通畅程度。加强“全省通办”系统的培训,在乡镇级推广使用。

3.持续加强大厅管理。修订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形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勤情况、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出新作风,管出新作为。

4.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积极总结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示范点建设经验和工作成效,以点带面在全县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行推广,力争在乡镇、村实现标准化全覆盖。

5.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解决“进一门跑多窗”和“办事等候时间长”问题。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方面

1.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根据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持续推动适合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自然资源、各类资产股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纳入平台交易。

2.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积极推行席位制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和合同在线签订,不断提升平台软硬件配置及平台运行智慧化水平。

3.持续优化交易市场环境。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指导、培训,提升平台协同服务效率,及时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持续推进一体化交易市场建设,及时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畅通异议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和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交易全过程监管,规范评标专家等各方主体行为。健全“日常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交叉互查”监督机制。完善网络考勤机制,督促中标企业诚信履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在线监测和预警。加强与行业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打击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