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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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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680562F/202401-0000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索引号: 11341731MB1680562F/202401-0000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1-15 09:07 来源: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指导意见》《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请与绩溪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科技股联系,电话:0563-816259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下好创新“先手棋”,以推进省级创新型县为旗帜性抓手,围绕“2+n”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奋力建设创新活跃的科技强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聚力创新发展;坚持企业主体,激发创新活力;坚持开放创新,提升整体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科技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建成一批省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型企业。

2035年,跻身科技强县,县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引领绩溪高质量发展,成为长三角创新创业重要地、科技强市建设重要支撑级。

            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主要指标体系表

序号

指标

2022

2027

1

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1.59

2

2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R&D人员数(人年)

95

110

3

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

10

12

4

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2.56

4

5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7.15

9

6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家)

16

23

7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26

35

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48.1

50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以创新平台为支撑的科技力量体系

1.建设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建设部署,聚焦我县“2+n”产业,加强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实施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通过自建、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等方式建设工程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创新平台。对重大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力争5年内,争创5家省级创新平台。

2.打造高品质企业孵化平台。聚焦重点产业,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孵化平台。按照达标即准原则,建设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领军企业探索对接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承接转化先进技术成果。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券,推动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开放共享。

3.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加强与沪苏浙高校合作,建立以成果转化为主导,兼具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多种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对满足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争创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二)构建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4.扩面科技创新型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建立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积极争取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工艺提升、装备改造、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到2027年,全县“专精特新”企业达23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5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25家。

5.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培育重点,遴选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品牌建设、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科技领军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库,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上市和并购。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5年内,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5家以上。

6.实施规上制造业企业“三清零”行动。建立研发投入强度与财政支持力度、资源配置程度相挂钩机制,将企业有无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研发成果作为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中,设立或加大研发投入指标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依规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等补助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0亿元以上无研发成果申报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三清零”。

(三)构建以技术攻关为核心的产业创新体系

7.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在产业中发展科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围绕2+n”产业链,加强技术创新统筹设计。以创新链建设为主线,征集企业的“卡脖子”技术需求、产业上下游协同攻关的链条式技术需求、系统化集成创新的体系化技术需求、引领性且具有裂变前景的颠覆性技术等4类技术需求,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科研攻关组织路线。论证筛选重点项目,推荐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8.推动应用场景示范。积极发挥安徽科技大市场、“羚羊互联网”、宣城“工业大脑”等创新平台作用,开展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征集发布,推动政府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领军企业应用场景向中小企业开放;以重点工业企业为点,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等,聚力打造具有标杆性的“5G+”企业应用场景;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政策,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示范力度。

9.实施科技赋能“春雨”行动。贯彻落实省“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等重大产业布局,发挥科技创新在“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文章中的关键作用,支持科技强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大力实施医药健康产业转化提升行动,助力健康绩溪建设。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高效异质结技术、可再生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助力生态强县建设。聚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军工高校院所开展军民两用技术攻关,助力军民融合发展。

(四)实施人才聚力工程。

10.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化落实产业人才政策,围绕2+n”产业重点领域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难题,加大海外引才力度,加强国家和省引才计划储备人才选育,设立“国储”“省储”专项,单独核定支持名额;一体化推进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深入开展“科技副总”引才,探索企业高层次人才到涉企部门担任“科技副局长”制度。

11.吸引高学历人才在绩创新创业。实施“政聘企培”储备高层次青年人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推进青年科技人才进团队、进项目、进平台、进企业。提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及出站博士后待遇,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大学生引进工程”,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建设长三角具有特色鲜明的大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顶岗实训基地。

    12.加快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推进技能绩溪建设,培育“宣城杰出工匠”,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加大遴选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力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共建、资源共享、人才联合培养等;参与技能人才振兴项目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计划,壮大产业技能人才队伍,5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  千人、专业技术人才  千人。

(五)构建以金融赋能为关键的要素配置体系

13.加强科创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开展“贷投批量联动”推广试点,推广商业银行“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LPR+科创”优惠定价方案,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试点“技术流”评价授信体系,推广科创企业“一次审批、循环用信”授信模式。

14.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入推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按规定优先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落实股改、辅导、挂牌、转板、上市等分阶段、全流程奖补政策,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探索对科创企业提供专属培育服务,打造规范化、专属化、全链条、分梯队的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体系。5年内上市科创企业数量达2家以上。

15.提高科创金融服务质效。围绕2+n”产业,建立对接机制,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实施科技金融特派员制度,开展科创主体未贷户监测帮扶,建立科创企业“白名单”,定期分层、分类向商业银行推荐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创企业,以科技信贷等方式给予科创企业融资支持。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落实科创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六)构建以深化改革为牵引的创新生态体系

16.深化开放合作创新。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和G60科创走廊建设,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和协同创新生态,加快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支持企业入驻“科创飞地”,“飞地”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科创平台等经认定享受在绩人才购房安居、薪酬补贴、项目资助同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或并购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鼓励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建立研发机构,联合设立国际化研发中心,参与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7.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勇于探索、尽职免责的容错纠错机制,依法支持改革、激励创新、保护创业。聘请优秀科学家、企业家担任绩溪县科技顾问、企业顾问,参与研究重要经济、科技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力度,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强化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第一动力,健全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科技创新指标考核办法,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二)优化政策举措。建立健全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创新主体分类管理、平台建设、资金管理、项目统筹、人才评价等具体举措,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系统效应和整体效能。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综合利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创新型县建设。实行科技导向的差别化用地机制,鼓励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