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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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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308-002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绩溪县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及推进“验收即拿证”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1 发布日期: 2023-08-3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308-002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绩溪县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及推进“验收即拿证”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1
发布日期: 2023-08-31
关于进一步优化绩溪县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及推进“验收即拿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0:05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联合验收及验收即拿证工作流程,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大力促进绩溪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和验收即拿证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绩溪县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规划核实:姚继旺、王凯

人防验收:周丹青、唐倩婧

消防验收:喻  原、宋龙飞

竣工验收:周  旻、冯觅

档案验收:汪  燕、张晨曦

不动产中心:操汪君、汪雯清

二、总体要求

1、项目范围:县城区(含乡镇)一般工业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2、工作目标:以工业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为切入口,推行“一套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工作模式,按照“一家牵头、一窗受理、限时办结、集中反馈”的方式,明确验收标准,统一验收人员,争取一次性验收通过率不低于90%,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进一步提升联合验收效率和质量。联合验收标准详情见附件1。

3、工作职责:联合验收由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及县住建局共同牵头负责。联合验收小组职责包括: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做好工作协同配合,主动开展服务,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予以验收,并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协助企业在工程建设联合审批系统规范进行网上申报。

三、工作机制

(一)一套标准

各验收(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制定绩溪县工业项目“三个一”联合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1),并严格按照“三个一”联合验收标准,对项目实体和工程档案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实施清单管理,验收标准之外不得再设置验收否决条件。

(二)一套人马

收到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牵头组织县人防办、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城建档案室、县建管站消防审验科等部门参与验收监督,形成一套人马,严格实行 AB岗制度,A 岗因有事不能参加,由 B 岗参加,确保正常组织验收。各验收部门人员按照确定的验收时间、地点到达现场参加勘验。

(三)一次办结

各验收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力争项目联合验收一次办结,减少企业跑动。县住建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协调联合验收具体工作,指导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有关事项;县建管站消防审验科负责在建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督管理,做好消防验收或备案指导工作;住建局城建档案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指导服务工作,档案验收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县自规局负责建设项目土地核验及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提前做好项目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指导与服务工作,合理确定项目分期验收方案;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县不动产中心负责验收即拿证服务工作。各部门均需主动服务,提前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消防、人防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将消防、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纳入主体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管理,由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明确包保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管,形成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包保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质量监督人员向质量服务人员转变。

 

四、强化验收监管

  1、加强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质量验收负责制,经发现并查实企业验收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限制其在本县内进行设计、施工、招投标、土地出让的方式等手段进行联合惩戒。

 2、实行失信企业管理制度。对于第一次验收出具的《整改意见通知书》的内容,要加快落实和整改,并通过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报告相关验收部门,各验收部门进行跟踪监管。经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采取整改、禁止选择承诺附条件通过或撤销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惩戒;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加大违规和失信成本。

 

五、实施“验收即拿证”

经联合验收通过的项目 ,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即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由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直接将验收结果证明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验收结果进行首次登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协调。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是绩溪县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重点工作,请各参与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竣工联合验收即时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顺利实施。

2.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参与联合验收的各部门要切实开展对建设单位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竣工联合验收事项调整、联合验收意书见取代竣工验收备案后项目交付、同步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等政策的企业知晓率;主动做好指导服务,确保企业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改革政策红利。

3、强化督促指导联合验收部门要及时梳理涉及联合验收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各部门涉及验收事项应全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模块办理,严禁体外循环,线下办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4、加强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对联合验收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办,对不落实通知要求、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报请县营商办严肃通报问责。对各相关部门在推进联合验收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大力宣传和复制推广,进一步提高联合验收工作质效。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1、联合验收标准(新增加验收标准附件内容)

2联合验收流程图

3、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受理通知单

4、联合验收一次性补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