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
常务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定于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参加。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察委负责同志,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武部主官、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和县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请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负责同志,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县政府办政策法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1名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分别请县人大办、政协办、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
4、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具体参会单位名单附后)。会议议题涉及的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5、请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开会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席。
6、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宣传报道。
7、汇报要求。会议议题汇报单位汇报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列席单位如在征求意见中已反馈且没有新的意见,会上只作表态发言;如有新的补充意见,要简明扼要。请各汇报单位将汇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 PDF,于12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张教诚,联系电话:8158038。
(会议议题附后)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绩溪县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讨论文件
(第25号)
定于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议题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2023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汇编、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关于我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应急局
列席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听取关于绩溪县营商环境指标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列席单位: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听取关于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列席单位: 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听取关于绩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编制成果有关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列席单位: 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税务局、县龙川控股集团
七、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修订稿)》《绩溪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计划草案(修订稿)》《绩溪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修订稿)》
汇报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 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八、听取关于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汇报
汇报单位:县教体局
列席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九、研究《绩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汇报单位:县委编办
列席单位: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