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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10-0008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10-0008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关于《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2 16:29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更好推动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应急局组织起草了《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的需求在不断提高,在这种形势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愈加活跃,同时也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另外,我县上一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期限于20241月31日到期,为防止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出现许可证发放断链、无证经营等现象发生,做好新一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县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方案》。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65号);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3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县应急局安排具体业务股室负责文件的起草,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绩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绩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制定《方案》初稿。9月21日,组织各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召开征求意见会,就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有关事项向参会人员征求意见,并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方案》初稿,形成本《方案》。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明确经营期限和许可范围,本轮烟花爆竹经营期限为两年(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许可范围是指除了华阳镇、瀛洲镇龙川中心村、上庄镇上庄村以外的区域;二是按照规定程序对本次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做好安排,先是申请人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之后由县乡两级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可以参与经营权公开拍卖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条件审查及监管执法提出严格要求,杜绝安全条件不达标、虚报申请信息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