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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11月1日至11月30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3
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11月1日至11月30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3
绩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11月1日至11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11-03 10:13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每周五(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7日、11月24日)14:00-16:00县中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其余时间城区暂停新冠疫苗接种服务.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要求,当前新冠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1.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2.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时间间隔1.未感染的目标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时间间隔要求完成后续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2.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接种时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未成年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接种证;其余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手卫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接种。

        绩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