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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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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310-00077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310-00077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09:31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和资金拨付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按照《《绩溪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81号)要求,以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全面开展对农村危险房屋的重建修缮工作,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1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避免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二、精准认定保障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县住建局负责根据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进行住房安全排查、监测工作,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到户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0.6万元。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等相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把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建立农村房屋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乡镇政府及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建立改造房屋工程量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住建局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五、开展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

各乡镇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紧抓业务人员培训,业务培训要覆盖到村两委。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各乡镇要逐户开展拟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初判,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拟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进行逐户鉴定工作,确保危房鉴定准确,不落一户。

六、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做到改造一户、销号

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县住建局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

七、落实调度统计制度

各乡镇要督促完善改造农户“花名册”,实施台账管理,

强化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每双月的2日前上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排查台账表(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新增户)。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动态保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不留死角,全面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