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应急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10-0006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名称: (绩)应急罚〔2023〕11 号 文号: (绩)应急罚〔2023〕11 号
生成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8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10-0006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名称: (绩)应急罚〔2023〕11 号
文号: (绩)应急罚〔2023〕11 号
生成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8
(绩)应急罚〔2023〕11 号
发布时间:2023-10-18 15:1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绩溪县嘉怡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66294342X2)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45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39*******48                                         

违法事实及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绩)应急现记202386 号】,证明该公司存在半封闭加工车间采用重力沉降室收尘积尘,无锁气清灰装置;粉尘清扫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场所和设备积尘多。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绩)应急责改〔202350 号】及现场处理措施决 定书【(绩)应急现决〔202313 号】,证明该公司存在半封闭加工车间采用重力沉降室收尘积尘,无锁气清灰装置;粉尘清扫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场所和设备积尘多。 3.询问笔录两份(陈*开、郑*娟)证明该公司存在半封闭加工车间采用重力沉降室收尘积尘,无锁气清灰装置;粉尘清扫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场所和设备积尘多。4.现场照片,证明该公司存在半封闭加工车间采用重力沉降室收尘积尘,无锁气清灰装置;粉尘清扫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场所和设备积尘多。

以上事实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绩溪县支行,账号  12277******00477 ,收款人 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绩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