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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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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48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请示》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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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请示》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部门解读】《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请示》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1 10:27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9月,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7号),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家长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逐年提高。为了幼儿园的合理运营,加强我县教育收费价格的管理,规范教育行业市场秩序,故启动全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二)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 号)、《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等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8〕54号),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落实市局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推动我县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的收费标准低于全市最高标准,具体为:省一类园2000元/生*学期(原标准1800元/生*学期);县一类园1200元/生*学期(原标准1000元/生*学期);普通园1000元/生*学期(原标准800元/生*学期)。

(二)严格实行“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政策”,即对2023年秋季入学小班幼儿按调整后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对已在园幼儿仍按原定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四、创新举措

全面落实困难幼儿家庭资助政策,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五、保障措施

(一)幼儿园对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收费实行退园退费制度,幼儿因故退(转)园,自幼儿家长提出退园申请起,经折算退还剩余费用。

(二)幼儿园在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加强教师师德和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更好地为幼儿服务。

(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采取公示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此次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计财股负责人)

解读人:胡德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62769

电子邮箱: 4724093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