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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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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9-00041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09-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9-00041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09-22
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5:1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绩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知要求、《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

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委会及镇直有关单位要认清防灭火形势,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组织,各村委会要及时成立护林防灭火领导组,明确本单位人员的防火职责,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和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情节追究责任。

三、落实防范措施,做好扑火准备,保证扑火安全。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把做好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村要及时组建不少于20人的义务扑火队,并对符合扑火要求的青壮年人员摸底造册,同时做好扑火工具的准备,切实做到准备充分、措施到位。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为保证扑火安全,严格禁止老弱妇孺自发参加扑火,确保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各村组要加强对痴、呆、傻、聋哑、疯等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监管,防止此类人员进入林区违规用火。

四、 强化值班制度,规范信息报告。

各村委会及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实值班力量,加强值班调度,主要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妥善处置火情,掌握扑火主动权,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与有关单位协调好工作,坚决防止多头上报、瞒报、误报等情况的发生。

请各村委会于9月26日前将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村护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村义务扑火队员名单和痴、呆、傻、聋哑、疯等智障人员及监护人名单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特此通知



金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