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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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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10-0000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7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10-0000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7
关于《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07 09:32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坚决防范遏制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安全便民、适应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环境,县应急局组织起草了《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布《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背景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群死群伤。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控总量、削减存量”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制定《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

(二)起草过程: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由县应急局组织起草,报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备案、签发、发布。

 三、《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绩溪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共分第三个部分:一是提出布点规划要求,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布点区域并明确布点条件。二是明确了布点规划的期限。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条件审查及监管执法提出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