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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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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308-0006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308-0006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绩溪县民政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3-08-11 09:45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立足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按程序实行动态调整,每月按时发放资金,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7月底,在册农村低保对象2583户3380人,累计下拨农村低保保障资金1188.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31户次42.2036万元,其中发放小额临时救助金93户21.0948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42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及敬老院运行维护资金457.7121万元。二是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实施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截至7月底,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574人,累计发放555.19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1人,累计发放5.1079万元。临时救助已脱贫户19户,发放临时救助金5.916万元。三是加大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力度。截至7月底,城市低收入人口260户342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410户4571人。四是持续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截至7月底,经复核已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75户109人,城市低保4户4人。农村低保死亡退出73户113人,城市低保死亡退出2户2人。五是出台《绩溪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救急难”互助社,目前全县已建立81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已筹集资金105.16万元。

(二)聚焦特殊群体,福利慈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完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出台《绩溪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实现高效稳定运营。截至7月底,已完成新建老年食堂(助餐点)16家,超额完成市县目标任务,全县老年食堂(助餐点)达40家(含11家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具备对外供餐能力)。全县助餐4472人,助餐100315人次,拨付就餐补助资金16.53万元。二是在宣城市率先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改革,截至7月底,全县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6051人、发放资金18.7947万元。三是建立绩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加强县儿童指导中心能力建设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全县配备儿童督导员11人、儿童主任81人,全县383名农村留守儿童均得到有效监护。四是连续四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7月底,全县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人,累计发放资金25.63万元。五是开展“圆梦困难儿童微心愿”活动,针对不同困境儿童的实际征集“微心愿”43条,县慈善协会联合泰州爱心人士长期资助我县困难学生7名。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配合政法委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六是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281人,截至7月底,共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0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76人、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 304.075万元。

(三)坚持为民利民,殡葬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两个规范性文件。二是召开全县殡葬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全县思想,坚定打好打赢殡葬整治攻坚战信心。印发《绩溪县殡葬整治工作宣传方案》,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截至目前,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整治《政府令》4675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40230份,播放宣传音频4079场次,悬挂横幅357条。三是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带动群众参与。截至目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全体党员签订《绩溪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整治承诺书》2253份,党员干部主动拆除违建坟墓34穴,2名党员干部签订遗体捐赠志愿书。四是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总基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动、责任共担,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信息化等手段依法推进,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林地占用、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从速查处,责令限期整改。2起涉及耕地保护督查反馈违规建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截止到目前,全县共计拆除违建坟墓48穴,实现零新增违建坟墓行为,较好地遏制住了违建势头。五是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和跟踪问效。全县动员部署会议以来,已开展工作调度4次,及时总结整治经验,查摆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上半年绩溪民政工作虽取得较好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救助服务发展慢,服务类救助形式单一;殡葬整治成本高,工作推进节奏不快;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及时落实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标。持续开展在册低保对象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年度复核、定期核查,聘请第三方入户抽查复核,重点发现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继续开展部门信息比对,加强监测预警,加大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及时予以救助。健全低收入群体数据库和主动发现机制。用足用好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实现“应救尽救”。

二是持续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加速推进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规范运营。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嵌入式养老等养老模式创新。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和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生活学习。健全乡镇未保站建设,组织召开未保委年度会议。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和工作督查。积极推进全县慈善公益活动,提升慈善协会影响力、号召力。规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完成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殡葬整治工作。积极有序推进违建坟墓整治工作,对照重点管控区内违建坟墓,按照“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墓一策”靶向整治,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争取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早日开工,年底前完成6处乡镇级公墓的建设。加快将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村庄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为违建坟墓整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