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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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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308-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308-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部门解读】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9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2023〕397号)、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23〕27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二、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清理毁损报废财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并在清查报告中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的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在起草过程中,一是学习借鉴。学深悟透国务院及省政府下发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宣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做法和经验。二是征求意见。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及调研考察成果,形成办法内容初步意向,经多次讨论修订,在征求汇总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实施细则正式文本,经办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制定《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五、主要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基本情况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国家人事、编制等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认真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对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确定基本清查单位,明确工作范围。

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对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包括对行政事业单毕轿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负债,以及单位的经费渠道和支出情况等的清查。要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

损益认定。损益认定是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清理出来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资产核实。资产核实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和对收人、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对各橡数笑项资产盘盈、盘亏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核实清理,对清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必要账务处理,以重新确认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为了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达到财产清查的目的,确定各项财产清查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563-816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