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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林业局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林业局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林业局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6 11:00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成叁,男,汉族,现任绩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对《绩溪县林业局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保证食用林产品在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的规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根据省林业局《2023 年安徽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林产〔2023〕15)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林产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全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辖区内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土壤监测工作,以食用林产品山核桃、油茶及其产地土壤监测为重点,健全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治理体系,积极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把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三严”要求贯彻到监管工作全过程,确保实现全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监管到位、产业健康发展、群众认可度不断增强四个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联合各乡镇详细梳理执行的法律法规,多次开展会议研讨方案,制订初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7月,我局就初稿对我局向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发出征求意见稿,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
     (三)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7月13日,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截止8月13日,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

8月14日,最终制定《绩溪县林业局2023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四、工作目标

(一)提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严防、严管、严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对本辖区内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大户)开展检查和巡查,确保生产和消费安全。林业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科技商务经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逐步完善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监管,提升公众对食用林产品的满意度。

五、主要任务

)强化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监测。各乡镇政府配合完成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林产品和土壤的抽检任务,抽检范围要覆盖到重点产区,认真完成2023年省局下达我县山核桃果蒲和油茶鲜籽及土壤的检测任务。引导鼓励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开展自检工作。对林产品及其产地农药、化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溯源核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基地建设。抓好油茶、山核桃、竹笋、林下中药材等主要品种的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探索经济林标准化生产模式,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基地建设。加强食用林产品品牌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

)加强生产过程监管。要做好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投入品购买承诺书工作,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淘汰或未经依法许可的农药等投入品,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化肥,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认真填写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过程记录表,并妥善保存。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标准化技术推广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监管能力和业务素质。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明确专人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相关乡镇政府要对下达的质量安全检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公司、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具体联系人员,配合林产品和土壤抽检工作。发现问题的,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清单内容,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各乡镇政府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市场投放等情况纳入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逐步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汪成叁 

解读机关:县林业局 

咨询电话:0563-816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