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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8-00039 组配分类: 征地批复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8-00039
组配分类: 征地批复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关于绩溪县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16 16:13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绩溪县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凤灵社区、临溪镇孔灵村、雄路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6366 公顷(耕地0.54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未利用地0.0061公顷;转用国有农用8.5672公顷(耕地0.0276公顷),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148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9.2247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 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5678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 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