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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308-00007 组配分类: 衔接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308-00007
组配分类: 衔接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关于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10:52 来源: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乡振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明确联农带农范围

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过渡期内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帮扶单位无偿援助资金等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引导经营主体落实联农带农责任。

二、规范联农带农联结方式

(一)带动发展生产。通过订单生产、技术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返租承包、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生产。

所需资料:签订稳定的供销(收购、承包、培训)合同或协议,并按约定执行;或有能够反映带动生产的资料(收购清单;技术培训签名册、培训记录、图片、培训资料以及培训后农户自主发展生产等;小额信贷“三合”协议)。

(二)带动务工就业。衔接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向),必须设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专岗,专岗设置数量与衔接资金投资规模相挂钩、与项目约定的收益率相挂钩,原则上每个经营性项目至少带动1名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含稳定用工和临时用工)。

所需资料:稳定务工需签订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按时发放工资;临时用工需建立用工清单和工资发放清单。

(三)带动资产收益。引导支持农户尤其是脱贫户、监测对象以资金、土地、房屋、技术、自有设备等入股经营主体,通过“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鼓励农户尤其是脱贫户、监测对象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

所需资料:签订入股、租赁、流转合同或协议,按时兑现收益、开展分红。

(四)带动救助帮扶。经营性资产收益要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分配(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不再安排扶贫项目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对有劳动能力和弱半劳动力脱贫户、监测对象,支持通过设立公益岗位、鼓励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对无劳动能力或突发严重困难户,可给予临时救助帮扶。

所需资料: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清单(含村自主开发的公益岗位、临时用工、临时救助帮扶)、收益分配程序性资料(村级会议记录、决议、公示)等。

三、建立联农带农激励机制

鼓励乡村建立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动态调整激励机制,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率与联农带农尤其是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效果相挂钩,根据经营主体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数量及效果,带动经营性资产(项目)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实绩,动态确定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率,对带动人数多、带动效果好的经营主体可适当调低其向村集体缴纳的收益率(但要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四、增强联农带农载体能力

(一)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依托徽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及文化旅游业,培育壮大一批本土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产业帮扶主体。落实“双招双引”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涉农、涉旅企业来绩投资兴业,补齐产业链短板,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

(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园区。立足各乡镇资源特色,引导支持基础条件好、要素条件具备的乡镇,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提供就业岗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支持入园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返乡就业。

(三)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支持一批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夯实农户稳定增收基础。过渡期内使用衔接资金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权属和收益尽量下沉到村到户,确权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成员,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可将集体收益优先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帮扶项目产生的村集体经济收益重点用于产业基础设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运营维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杜绝简单发钱发物,防止“一股了之”“一发了之”和“泛福利化”。

(四)培育支持就业帮扶车间。 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优惠政策,根据经营主体需求,利用衔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帮扶车间给予奖补,促进帮扶车间提档升级,积极引导就业帮扶车间加入县域主导产业供应链,力争带动就业人数和工资收入稳定增长。

(五)培育支持庭院经济发展。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劳务、租赁、股份、流转等方式,与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户发展。

五、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一)压实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将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调度推进,指导各乡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落实绩溪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补方案。乡镇、村两级要抓好政策落实,积极推进联农带农机制建立,完善合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动态调整激励机制,提高经营主体履行联农带农责任积极性。

(二)强化监管。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时,要审核联农带农机制和预期成效,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成效的,不得纳入项目库;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审批实施。对已经实施的帮扶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科学评估联农带农方式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带动责任或者带动效果差、资产闲置、经营低效或亏损的帮扶项目,要妥善整改;对挂名帮扶却未产生带动效果的项目,要及时处置,坚决制止打着帮扶旗号从事与帮扶无关的活动。

(三)总结宣传。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强联农带农政 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要加强对联农带农机制建设的调研,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效果明显、可学可用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联农带农相关案例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联农带农相关案例

带动发展生产例1:2020年周坑村入股绩溪县鸿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合作社将种子(如紫茄、毛豆等)提供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农户种植收获后,由合作社收购。有收购清单(或种子发放清单及收购清单)即可。

带动务工就业例2:2022年长安镇大谷村徽菜预制菜加工项目。建成后吸纳1名脱贫人口稳定务工,签订用工协议、购买保险、发放工资。有临时用工(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收集临时用工清单和工资发放清单。

带动务工就业例3:上庄镇寺后村可将2018年--2022年投入古塘山白茶基地建设的5个经营性资产合并收集整理带动务工资料。收集整理农户尤其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采摘、制作、包装茶叶等的临时用工清单和工资发放清单。

带动资产收益例4:2021年家朋乡梅干岭梯田休闲农业发展项目。收集整理农户尤其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土地流转协议。同时,可收集整理农户尤其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种植水稻、油菜等的临时劳务用工清单和工资发放清单。

带动资产收益例5:2020年扬溪镇东村入股春辉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入股村集体,村集体与其签订入股协议及茶叶收购协议(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将30%收益折股量化到脱贫户(稳定脱贫户除外)、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除外)用于分红(向年收入较低、突发严重困难户倾斜)。收集整理入股协议、茶叶收购协议、折股量化收益分配方案、分红清单及相关会议录。

带动救助帮扶例6:2021年长安镇竹制品生产加工线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浩寨村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明确:一是1.32万元收益的10%进行量化,向无劳动能力、较为困难的4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救助帮扶;二是开发1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有意愿的弱半劳动力脱贫户或监测对象;三是向参与村级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补助;四是用于其他方面。收集整理该村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清单(含村自主开发的公益岗位、临时用工、临时救助帮扶)、收益分配程序性资料(村级会议记录、决议、公示,重点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大会同意分配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