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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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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306-0004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4 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2 发布日期: 2023-06-22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306-0004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4 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2
发布日期: 2023-06-22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4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2 14:39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吕美君 代表:

您提出的《尽快推进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进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县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拆迁垃圾)终端处置水平相对落后,对城市管理带来很大挑战,近年来代表、委员都有议案提案建议。2019年,县发改委立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资1.68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2022年,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建筑装潢垃圾终端处置方式调整,取消原终端填埋,改为资源化利用处理。县政府明确县城投公司在煤炭山砂石加工项目增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023年4月13日,县发改委批复立项备案。相关用地、规划、环评、安评、能评正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相关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

为推进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及利用工作,我县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绩溪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绩政办〔2023〕14号)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3年6月5日印发。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将从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规范运输、妥善综合利用等方面来推进我县实现建筑装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一直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不定期走访小区物业公司、工地施工单位、装饰装潢公司,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放建筑垃圾的危害。

(三)学习先进经验。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今年上半年,参观学习了广德市、屯溪区关于此问题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将学习考察成果进行转化,提高我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法监督。县城管执法局通过每日对施工工地、拆迁地块、断头路等重点点位日常巡查和错峰对各路段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重点检查,保证巡查到点、到位。对于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3年度已办理此类案件14起,以执法促进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保护我县的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职能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绩溪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绩政办〔2023〕14号)。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加强源头管控。召开行业会议,重点针对装修装潢公司、物业公司、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建筑工地等,宣传相关政策,并督促其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并按规定处置、运输建筑垃圾。

(二)强化资质管理。近期,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报名,参照《绩溪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资质核准,对于符合条件者,发放《绩溪县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核准证》,在绩溪县开展建筑装潢垃圾清运业务。

(三)处置存量。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管执法局将对属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摸排,待时机成熟,通过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等方式及时开展存量建筑装潢垃圾清理工作。

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黄亮

联系电话:0563-8150883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