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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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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4-0018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4-0018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11:33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印发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绩自然资规2023〕65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宣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部署和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是全县“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落实、细化上级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布局及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任务委托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2月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为《规划》的承编单位。

资料收集

2021年2月—4月,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规划》承编单位,在全县广泛收集资料,并对重点矿山进行调研。

基础研究

2021年5月—8月,承编单位在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开始《规划》的文本、附表、附图的编制和《规划》基础性研究工作。

)起草初稿

2021年9月—2021年12月,《规划》承编单位在参考《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纲》及《宣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基础研究成果,编制完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及其附表、附图,并提交承编单位内部进行初步审查。

)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1年1月19日,规划编制单位向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和规划图表,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县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及论证,规划承编单位根据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同步完成数字库的修改完善。于2022年6月,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论证稿)进行论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提交市局进行报批

2022年6月18日,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规划》预审稿。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6月21日组织专家开展规划技术性审查会。会后,根据专家出具的《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技术性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对《规划》内容、图、表、专题研究、编制说明及数据库进行了修改。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23年3月6日,组织专家对《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

)提交市局进行审批

2023年4月17日《规划》报送市局报批,2023年4月20日,市局复函通过审批,2023年4月23日《关于印发绩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绩自然资规〔2023〕65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规划》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矿产开发利用布局结构,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目标。

五、主要内容

《规划》由六个部分组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式包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现状、形势与要求。在分析我县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现状、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及矿业经济主要特点的基础上,总结和评估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分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判断资源开发与矿业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在开发利用上根据区位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县内资源和市场,紧紧围绕绩溪县实际,综合勘查、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发挥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矿山布局与城乡建设、矿山开发和生态保护的有机衔接。在矿产资源保护上实施“区域化布置、集群化协调发展”的产业集群战略,针对重点和优势矿产资源并结合产业结构,以原矿产地为轴心建立矿产资源产业基地,以骨干企业为中心形成完整的矿产资源产业链。打造绿色、高效、高附加值的现代矿产资源开发加工产业。

矿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环境保护优先”和“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以节约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矿业开发格局。

六、创新举措

一是规划的引领性强。规划是绩溪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是对全县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在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等方面做出总体部署。

二是规划的内容具有针对性。规划以绩溪县资源禀赋特征和矿业发展现状为基础,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布局,转变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发展精深加工,促进矿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同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是规划的定位和目标明确。规划紧密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为主线,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加快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为发展优势。

七、保障措施

一是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勘查开发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勘查和开发利用的信息公示制度,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建地方人大、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二是强化规划实施绩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出台配套政策,严格执行《规划》部署,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内外协调。有关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矿产资源规划,支持和配合规划实施。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许灶强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