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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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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4-00049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金沙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4-00049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金沙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金沙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8 14:5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山体滑波、崩塌、泥石流,一般集中在汛期发生。从全镇地质灾害类型看,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人为因素。修建道路、切坡建房建设时对护岸、边坡加固不力。二是地质因素。岩层软硬相间,断层纵横交错,岩浆岩穿插,地表风化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三是天气因素。降雨量集中,造成土壤严重超饱和吸水,处于不稳定或失衡状态。四是地形因素。地形陡峭,植被破坏,易造成水土流失。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调查资料统计分析,我镇地质灾害的诱发与降雨量、冰雪灾害等有着密切关系。连续降雨量超过50毫米就易诱发灾害,超过200毫米就会产生大范围的地质灾害。我镇降雨量一般集中在5月至9月,期间极有可能遭遇强暴雨或台风袭击,发生地质灾害率最高,另外可能还有极端气候发生。因此,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关单位必须密切关注全年天气变化,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结合前期降雨和汛期降雨情况、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人为活动等因素,对我镇2023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区域预测如下:

(一)38号桥村木杓坞组滑坡,兵坑村蒙山组滑坡,38号桥村大河口组房屋后滑坡,黄土坎村高桥坞组滑坡,若降雨量集中,会造成土壤严重超饱和吸水,处于不稳定或失衡状态。

(二)各切坡建房点,由于边坡加固不力,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38号桥—家朋公路、金沙至兵坑公路、蒙坛路以及近年来修建的乡村公路,特别是正在建设的宣绩铁路金沙段,由于切坡较陡,弃渣场较多,防护措施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受汛期强降雨的影响,沿线极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做好指导和监督。各村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自救和互救等防御能力。联村干部要会同包组两委干部及时将涉及人员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避险卡”“预案表”发放到村民手中,并发布险情通告。

(三)强化制度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含汛前调查、汛期巡查值班、预警监测、灾情速报、应急处置、汛后核查、总结资料存档等工作。

1、各村在主汛期前,通过调查和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地质现状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对隐患点危及区域的常驻人口,切坡建房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明确各隐患点和切坡建房点的责任干部和监测人(切坡者为相应隐患点的监测人),并与其签订防治责任书;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联村领导要协助该村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直接威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要道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单列编制临灾应急预案)并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和警示标志,警示牌要重点明确临灾时的报警信号、组织指挥者、安全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

2、责任干部在主汛期间要对有潜在危险的区域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暴雨、大暴雨期间和强降雨后要加密监测,做到24小时蹲点监测。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小学校在主汛期间如遇恶劣天气或必要时,要及时停产、停工、停课、停业,确保安全。电子、通讯部门在主汛期间要加强供电、通讯线路(杆)等设备器材的巡查检查,确保安全畅通。联村领导对所联系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3、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责任分工,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隐患排查、动态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各村要明令禁止村民在各隐患点擅自开山种地、构建建筑物。

5、镇村干部要加强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联系沟通,严禁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各种理由留宿在原生活地。

6、主汛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汇编存档工作。

四、临灾及应急措施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在主汛期间,各隐患点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进入临灾救灾应急状态。

(一)灾前预报

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气象局提出的预警预报和临灾预报,快速了解本镇区域内的灾情及危险等级,及时受威胁群众撤离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临灾应急

接到临灾预警后,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组织临灾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在临灾点范围布设醒目的预警标志,严防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三)灾情应急

发生地质灾害时,责任干部要按预定方案安置灾区人民。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要迅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财产抢救工作,并及时将灾情上报上级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要制定合理的人员安置和工程抢修方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同时,发动群测群防,做到防灾自护、临灾自救,以便避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