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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05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2 发布日期: 2023-08-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05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2
发布日期: 2023-08-02
关于《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02 18:05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标后监管中的职责,督促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诚信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草拟了《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 起草过程

为切实加强我县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环节的监督管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于2023年7月份起草了《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7月28日—8月2日,向县纪委监委、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拟于2023年8月3日刊登于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实施标后监管的主体和重点监管内容;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建设单位、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县公管局在标后监管过程中各自应履行的职责;第三章责任追究,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以及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县公管局等部门,在标后履约、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责任追究情形;第四章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对办法的解释等。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